證交所今討論違約處理機制 2003/06/13 來源:工商時報 台灣證券交易所訂今日下午召開董事會,討論修正鉅額違約交割處理機制,改變過去遭違約券商應於隔日在市場內反向沖銷的限制,修法授權券商可以在一百八十日內處理,或與違約當事人協議價格、直接承受違約股票。另董事會還將討論更換財報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及緯創等十一家公司申請上市或櫃轉市案。 上一則: 證交所換會計師事務所 資誠出線 下一則: 證交所新任副總 古台昭出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