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4段51號1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99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公司資產減損情形報告。4.大陸投資情形報告。5.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民國99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民國99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選定五年免稅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公告載明受理1%股東提案權乙事,今擬如下:1.股東常會時間: 100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2.股東常會地點: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4段51號1樓會議室3.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4.受理期間: 民國100年4月15日起至民國100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4月26日16時前親洽或郵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5.受理處所: 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51號3樓 TEL: 02-2267-3079)6.提案方式:(1)以書面方式提出,並載明連絡方式及連絡人以便董事會回覆。(2)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3)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列入議案。(4)所提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該提案不列入議案。7.以上所提及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172-1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