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本公司分割案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期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公告本公司分割案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期公告內容:1.事實發生日:民國99年12月27日。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分割新設公司尚未完成設立,未能將新股交付印製,故擬將減資換發基準日延期至民國100年1月13日,特此公告。內容:1.更正本公司於民國99年10月29日公告之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2.舊股票停止過戶終止日由民國99年12月27日延期至民國100年1月12日。3.減資換發新股買賣日期預定為民國100年1月13日。4.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