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恢復轉讓 2011/01/11 來源:資訊觀測站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台北地方法院,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93年度整字第1號.2.事實發生日:100/01/1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4.處理過程:依裁定主文為之.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裁定主文為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重整完成裁定確定,發行之有價證券恢復轉讓. 上一則: 公告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二款事由 下一則: 公告召開本公司民國一百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