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分派九十八年度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7/06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分派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4.0元,計新台幣732,546,600元4.除權(息)交易日:99/07/225.最後過戶日:99/07/23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7/24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7/288.除權(息)基準日:99/07/289.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股利預計99年8月19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2.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記),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