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私募有價證券之法定發行期限已屆滿,不再辦
公告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私募有價證券之法定發行期限已屆滿,不再辦理發行。1.事實發生日:98/12/23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7年12月1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發行普通股400,000,000股,並自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發行期限業於98年11月30日到期屆滿。3.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分別於97年12月26日及98年6月29日現金增資基準日發行私募普通股300,000,000股及80,755,223股,累計增加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807,552,230元,其餘未發行19,244,777股,於發行期限屆滿後自動失效。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98年12月23日董事會決議,九十七年度私募有價證券之法定發行期限已屆滿,其餘未發行19,244,777股,不再辦理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