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虹積電96年第一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於99.1.15首次開始買賣
主旨: 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96年第一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於99.1.15首次開始買賣 公告內容 主旨:公告本公司96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96年11月21日發行)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上興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6年10月11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55906號函,准予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3,0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計得認購普通股3,000,000股,申報生效在案。貳、本公司99年01月11日員工首次請求行使96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96年11月21日發行)共計 96,000股,本公司洽請櫃買中心同意於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星期五起以帳簿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並自同日起上興櫃買賣。參、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