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承租宜蘭利澤工業區土地案
1.事實發生日:97/08/222.契約相對人:經濟部工業局龍德工業區服務中心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7/08/22~117/08/22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向經濟部工業局承租利澤工業區頂寮段共 7筆地號土地,面積計59,355.87平方公尺,承租期間共計20年。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本土地承租案係供矽砂精煉建廠及太陽能電池擴廠之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承租案業經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審查小組第 393次審查會」審查核准通過,並於97/08/22完成簽約及公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