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2007/04/11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1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現金股利:新台幣220,446,000元(每股現金股利6.99961元)(2)股票股利:新台幣63,000,000元(每股股票股利2.00038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利發放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及配股基準日。 上一則: 95年11月2日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 下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六年股東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