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已完成與中央研究院之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全球)快篩檢測
公告本公司已完成與中央研究院之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全球)快篩檢測試劑的非專屬授權合約簽署事宜1.事實發生日:109/06/30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中央研究院已於109年6月30日,簽署完成全球非專屬一年授權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篩檢測試劑技術合約。另本公司與中央研究院已於109年6月10日,簽署完成台灣區非專屬一年授權新型冠狀病毒抗體快篩檢測試劑技術合約。本公司抗原/抗體快篩試劑產品目前將準備進行產品驗證,驗證資料備齊後將向各國申請產品許可認證及向台灣衛福部食藥署申請專案製造許可,始可出貨。能否通過審核將視主管機關之審核結果而定,本公司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6.因應措施:NA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