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核准展延重編108年度財務報告 申報期限 2020/05/27 1.事實發生日:109/05/272.發生緣由:金管證審字第1090345462號函3.因應措施:請會計師重新查核並重行公告申報。4.其他應敘明事項:主管機關准予展延至109年6月24日。 上一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准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票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