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業務副總經理李駿恆先生請辭生效 2019/12/01 1.事實發生日:108/11/302.發生緣由: 1.民國一○八年度第六屆第五次董事會,通過本公司業務副總經理李駿恆先生因個人生涯因素考量,請辭本公司總經理,於十一月三十日生效。 2.民國108年11月30日,業務副總經理李駿恆先生因個人生涯因素考量請辭生效。3.因應措施:業務副總工作由總經理兼任。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更正本公司108年度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限延長公告 下一則: 本公司108年度現金增資案,增資股款五千萬元已募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