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收回註銷未達既得條件之已發行限制員工權 2019/03/14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142.減資緣由:本公司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因未達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規定 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新台幣120,000元4.消除股份:12,000股5.減資比率:0.04%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67,540,35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8/03/14。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新任稽核主管(董事會通過任命) 下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8年股東會相關事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