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董事:林孟德獨立董事:莊哲仁獨立董事:吳金洌獨立董事:林倩如獨立董事:郭旭崧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代表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贊成31,535,307權反對182,303權棄權1,937,591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