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煉油廠丁二烯工場火警遭高雄市勞動檢查處就火警相關 設備停工
1.事實發生日:101/04/062.事件緣由:高雄煉油廠丁二烯工場火警事故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乙烯設計產能為500,000公噸/年、98年產量為504,471公噸、99年產量為501,572公噸、100年產量為451,682公噸、101年減產後預估產量為504,863公噸;丙烯設計產能為224,000公噸/年、98年產量為314,890公噸、99年產量為291,145公噸、100年產量為238,622公噸、101年減產後預估產量為270,368公噸;丁二烯設計產能為80,000公噸/年、98年產量為81,396公噸、99年產量為81,211公噸、100年產量為66,849公噸、101年減產後預估產量為74,121公噸。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依101年3月價格,乙烯停工產能18,222公噸、佔100年營收0.07%,丙烯停工產能9,758公噸、佔100年營收0.04%,丁二烯停工產能6,618公噸、佔100年營收0.06%。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7.決策過程:事實發生日高雄市勞動檢查處就丁二烯工場火警現場進行檢查,通知高雄煉油廠就火警相關設備停工。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