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獲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命關係人會議重行審查重整計畫。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相對人: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人江國裕、陳祖培、李國祥法院名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文書案號:93年度整字第一號2.事實發生日:98/03/1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北院裁定依達欣公司聲請,命關係人會議重行審查重整計畫4.處理過程:98/03/26本公司不服裁定,提起抗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98/03/26本公司不服裁定,提起抗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