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有價證券發行普通股
1.事實發生日:98/04/02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02(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特定人。(3).私募股數: 預定普通股15,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總金額: 不超過新台幣貳億肆仟萬元整。(6).私募價格: 本次私募價格以不低於當時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之八成為之;實際發行價格、定價日及洽特定人選等相關事宜,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8).原股東認購股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私募股票之流通轉讓限制且須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補辦公開發行外,餘與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相同。(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債務所需。(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說明: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因素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