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收回註銷未達既得條件之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事宜 2018/12/20 來源: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2/202.減資緣由:本公司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因未達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規定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新台幣345,000元4.消除股份:34,500股5.減資比率:0.13%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67,660,35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7/12/20。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107年12月20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下一則: 本公司註銷收回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減資變更登記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