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94年度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一、本公司93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94年 5 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每股 0.215元,並經本公司第 5屆第 1次董事會議決議訂定94年5月25日為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並自94年6月20日起開始發放。二、依公司法第 165條規定,自94年 5月21日起至94年5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5 天,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94年5月20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北路三段199號4樓,電話:02-25936666)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三、現金股利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公司股務代理部一律以支票郵寄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50(含)元以上者,郵資由股東支付。本公司於扣除郵資費後,將發放之淨額,依原通訊地址掛號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