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收回註銷未達既得條件之已發行限制員工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收回註銷未達既得條件之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52.減資緣由:本公司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因未達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規定 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新台幣210,000元4.消除股份:21,000股5.減資比率:0.08%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69,865,35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7/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