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註銷未達既得條件之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註銷未達既得條件之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2/212.減資緣由:本公司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因未達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規定 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新台幣540,000元4.消除股份:54,000股5.減資比率:0.2%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71,665,35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