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收到法院支付命令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1)債務人:旭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4)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司促字第19932號2.事實發生日:106/12/2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為40.5億聯貸案因聯貸合約到期未順利展延,遭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尚未償付之新台幣3,203,445,132元,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4.處理過程:依法定程序辦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因財務困難,於106年11月15日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將依法院裁定結果處理後續債務協商事宜。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依法提出異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