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1.事實發生日:106/02/21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發佈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6年2月21日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1)本公司第一屆薪酬委員會成員:曾垂紀先生、翁明正先生及鍾依華先生。(2)任期:自106年2月21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3)於106年2月21日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