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與東鼎液化瓦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基 2017/02/10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與東鼎液化瓦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基準日為106年3月31日1.事實發生日:106/02/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東鼎液化瓦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於105年11月18日經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職權決議通過,本合併案已獲行政院公平會106年1月18日第1315次會議決議不禁止。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中油公司公告法人董事代表變更事宜 下一則: 本公司依據與東鼎液化瓦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契約第5條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