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一○四年度受讓分割增資發行新股案自行撤回 2015/08/05 1.事實發生日:104/08/04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受讓分割增資發行新股案,經證期局通知文件不備,本公司於考量申報時效之限制,自行撤回,擬補足相關文件後再行申請。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及 減資換發股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投資達勝肆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