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撤銷有價證券公開發行案 2013/09/13 1.事實發生日:102/09/132.發生緣由:本公司撤銷有價證券公開發行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20037915號核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函 利群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對本公司支付命令聲請。 下一則: 發行新股之相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