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財務會計準則第34號公報之規定認列減損損失8,558,418元。 2013/05/17 1.事實發生日:102/05/162.發生緣由:針對帳列於以攤銷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具減損跡象者,進行現金流量測試之減損評估,其測試結果顯示減損損失金額合計為8,558,418元。 上述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3.因應措施:依財務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公報之規定立即於102年5月之自結報表中認列減損損失8,558,418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 下一則: 召開本公司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