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召開民國100年股東臨時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01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09/02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4段51號1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承認事項(1)承認民國99年度虧損撥補案二、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補選董事及監察人案(3)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8/0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9/02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172-1條規定,股東臨時會不受理股東提案議案。(2)依證券交易法第26-2條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