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佐臻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佐臻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民國102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配盈餘新台幣(以下同) 12,562,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256,2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8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05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佐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F113020電器批發業。2.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3.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4.F116010照相器材批發業。5.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6.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7.F213010電器零售業。8.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9.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10.F216010照相器材零售業。11.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12.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13.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14.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15.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16.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17.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18.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19.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20.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350,000,000元,分為35,000,000股,實收資本額251,240,000元,分為25,124,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9號17樓之1。五、訂立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6年2月28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2年6月27日。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263,802,000元,分為26,380,2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以101年度可分配盈餘12,562,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256,2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2)原股東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其拼湊後仍不足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採無實體劃撥至各股東集保帳戶。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本公司除權及除息基準日及停止過戶等日期說明如下:一、本公司於102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暨增資配股基準日,經本公司102年8月9日董事會訂定102年9月2日為除息暨增資配股基準日。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8月29日起至102年9月2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欲現場辦理之股東,請於102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辦理者以郵戳為憑。股票存放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之集保帳戶者,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股票過戶。肆、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2年10月8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伍、特此公告。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2/07/22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林瑟凱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葉翠苗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翁博仁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陳慧銘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本公司因考量業務發展及管理需要,原委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瑟凱會計師及葉翠苗會計師辦理各項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事項,擬自民國102年度起轉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翁博仁會計師及陳慧銘會計師辦理。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2/07/09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否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與前任會計師及繼任會計師洽談相關變更與辦理委任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2/07/0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梁文隆 本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梁文隆 本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經新任董事一致推選董事梁文隆先生續任本公司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2/07/0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7/05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維正 本公司獨立董事王錦木 本公司獨立董事趙素堅 本公司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謝維正 本公司獨立董事王錦木 本公司獨立董事林森敏 本公司獨立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經本屆董事會重新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2/07/05_105/07/048.新任生效日期:102/07/0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2/06/27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一)通過一百零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承認案(二)通過一百零一年度盈餘分派案討論暨選舉事項(一)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三)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四)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五)選任董事及監察人案(六)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改選董事及監察人,董監事三分之一以上發生變動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梁文隆 本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董事:蔡淑蓮 本公司業務經理董事:趙素堅 地樺營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謝維正 富鼎先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獨立董事:王錦木 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監察人:涂三遷 邦貴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監察人:林昇立 德霖技術學院副教授監察人:林政毅 立律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梁文隆 本公司執行長董事:蔡淑蓮 本公司業務經理董事:趙素堅 地樺營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李興中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謝維正 富鼎先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獨立董事:王錦木 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林森敏 思齊法律事務所律師監察人:涂三遷 邦貴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監察人:林昇立 德霖技術學院副教授監察人:林政毅 立律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提前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梁文隆 2,607,000股董事:蔡淑蓮 700,700股董事:趙素堅 0股董事:李興中 0股獨立董事:謝維正 0股獨立董事:王錦木 0股獨立董事:林森敏 0股監察人:涂三遷 0股監察人:林昇立 385,000股監察人:林政毅 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07/26_102/07/258.新任生效日期:102/06/27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董事長於最近期董事會選任後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梁文隆董事:蔡淑蓮董事:趙素堅董事:李興中獨立董事:謝維正獨立董事:王錦木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7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維正 本公司獨立董事王錦木 本公司獨立董事趙素堅 本公司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選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配合董事會改選,薪資報酬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0/12/02_102/07/25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薪資報酬委員於最近期董事會選任後公告。
更正100年度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以及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之附註資料1.事實發生日:102/05/022.公司名稱:佐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100年度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以及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之關係人交易資料。 6.因應措施:更正內容細節於財務報告更(補)正作業另行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財務報表更正對本公司淨利並無影響。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9號17樓之1(本公司)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百零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百零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調整 之情形及特別盈餘公積提列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百零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承認案 2.一百零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 3.修訂公司章程案 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董事及監察人全面改選案 6.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之1條規定公告本公司民國一○二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 提案之期間及場所等相關事宜如下: (1)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之申請。 (2)股東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制(含文字及標點 符號),凡股東所提議案有違公司法第172之1條規定者,均不列入股東 常會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 討論。 (3)受理處所:佐臻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9號17樓 之1,電話:02-26490055) (4)受理期間:自102年4月23日至102年5月3日下午五時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092.增資資金來源:101年度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256,2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2,562,00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 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需求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4/09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562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256200 3. 董監酬勞(元):45846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309230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3/252.公司名稱:佐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營業地址(新):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9號17樓之1 營業地址(舊):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28號5樓 聯絡電話(新):(02)2649-0055 傳真號碼(新):(02)2642-5477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新北市汐止區工建段330地號。 建物: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9號17樓及17樓之1。2.事實發生日:102/1/31~102/1/31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336.36平方公尺,折合101.75坪。 建物面積:1,664.92平方公尺,折合503.64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52,88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土地:自然人,非本公司關係人。 建物:德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公司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房地產買賣契約支付。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當地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中信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56,835,151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江晨仰估價師。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字號:(91)台內估字第000037號。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字號:(98)北縣估字第000053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做為本公司辦公使用。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2年1月31日。22.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1/10/242.重要決議事項:討論事項(一)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二)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1/10/1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傳旺 本公司董事長特別助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趙福華 本公司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死亡6.異動原因:舊任者辭世7.生效日期:101/10/15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95-366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10/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傳旺 本公司董事長特助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死亡5.異動原因:辭世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7/26~102/07/25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9/05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0/24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28號5樓(本公司)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報告(二)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9/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0/24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1年9月24日(星期一)下午四點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9/052.預計發行價格:暫訂每股新台幣15元發行。實際發行價格擬請股東會通過授權董事會決定。3.預計發行總額(股):本公司普通股1,000,000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既得條件: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前仍在本公司任職,未曾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等情事,且期滿日該員工個人考績表現均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將依其工作性質由董事長按下列二種時程及獲配股數之比例擇一適用取得受領新股:(1)獲配後任職屆滿一年 獲配比例40%獲配後任職屆滿二年 獲配比例30%獲配後任職屆滿三年 獲配比例30%(2)獲配後任職屆滿一年 獲配比例50%獲配後任職屆滿二年 獲配比例50%(二)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以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三)員工自願離職、留職停薪、退休、資遣、轉調關係企業、死亡等之處理:(1)離職:員工因故辦理離職、退休、資遣或調職時,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當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依法以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2)留職停薪: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留職停薪生效日起暫停計算有權受領新股之任期時程直至復職日,計算取得受領新股之任期時程依此遞延,期間屆滿未復職者,視同自願離職。(3)死亡:一般死亡: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日起,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以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由其法定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辦理領取股份。5.員工之資格條件:(一)以本公司正式編制之全職員工為限。(二)實際得認購之員工及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績效表現、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決議。(三)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申報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員工每一會計年度得獲配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惟單一員工每一會計年度持有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及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獎勵優秀員工、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暨提昇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增加競爭力並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最大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以目前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為25,124,000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為3.98%,三年費用化總數約計12,530仟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所訂既得條件及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各年費用對每股盈餘稀釋分別約為新台幣0.22元、0.20 元及0.07 元,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一)本公司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將以員工名義交付股票信託保管,員工認購新股後,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1)依信託約定,員工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依約執行之。(二)除前項因信託約定限制外,員工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一)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正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二)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三)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8/3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英屬維京群島商鴻日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 林昱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7/26~102/07/25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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