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兆豐票券公司公告
兆豐票券公告就持有之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認列金融資產減損169,957仟元1.事實發生日:99/03/232.發生緣由: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規定評估金融資產減損,認列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減損損失金額169,957仟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未涉及現金流量,故不影響未來營運資金。
主旨: 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事項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8年6月23日第12屆第5次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決議:為提升本公司資本運用效益,配合集團內部資金調整運用,於符合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下,申請減除資本新臺幣20億元乙案,業經經濟部98年8月19日經授商字第09801187740號函核准。二、茲參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及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將減資換發股票事項公告如后:1.本次減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普通股股份總額1,311,441,084股,每股面額10元,資本總額新臺幣13,114,410,840元整。2.減資換發股票日期:98年9月22日三、特此公告。
兆豐票券98年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股份2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000,000,000元公告主旨: 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98年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股份2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000,000,000元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8年6月23日第12屆第5次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決議:為提升本公司資本運用效益,配合集團內部資金調整運用,於符合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下,申請減除資本新臺幣20億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3523號函申報生效。二、茲參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減少資本銷除股份有關事項公告如后:1.公司名稱: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所營事業:H102011票券金融業3.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總額1,511,441,084股,每股面額10元,資本總額新臺幣15,114,410,840元整。4.減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減資後普通股股份總額1,311,441,084股,每股面額10元,資本總額新臺幣13,114,410,840元整。5.總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91號地下1樓、地上2-5樓、9-10樓。6.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11人、監察人3-5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7.本公司章程訂立日期:65年2月17日三、本次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股份200,000,000股,業經本公司98年7月28日第12屆第6次董事會決議,訂於本(98)年8月3日為減資基準日。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97/01/0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森信,兆豐票券公司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伏和靖,兆豐票券公司副總經理5.異動原因:因原發言人黃森信即將退休6.生效日期:97/01/027.新任者聯絡電話:2316-888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6/07/24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致遠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賴宗羲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楊文安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賴宗羲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黎昌州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本公司委任之簽證會計師賴宗羲會計師,原係致遠會計師事務所之執業會計師,該會計師已於民國96年6月30日起退出致遠會計師事務所,並於民國96年7月1日起加入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繼續執業。本公司財務報表,自96年上半年度起,改委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賴宗羲會計師及黎昌州會計師查核簽證。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6/07/24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兆豐金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兆豐票券公告轉投資事業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認列金融資產減損 1.事實發生日:96/07/242.公司名稱: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無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規定評估認列轉投資事業金融資產減損金額為155,629千元。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6/07/24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致遠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賴宗羲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楊文安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賴宗羲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黎昌州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本公司委任之簽證會計師賴宗羲會計師,原係致遠會計師事務所之執業會計師,該會計師已於民國96年6月30日起退出致遠會計師事務所,並於民國96年7月1日起加入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繼續執業。本公司財務報表,自96年上半年度起,改委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賴宗羲會計師及黎昌州會計師查核簽證。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6/07/24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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