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能科技(上)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1/12
2.發生緣由: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職 稱 姓 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洪誌宏 44,385 100%
董事 洪淑慧 34,985 100%
董事 蘇桓平 654 100%
董事 吳旭汶 2,315 100%
董事 林士聖 8,113 100%
監察人 何逸君 0 0%
監察人 楊聰禮 0 0%
3.因應措施:
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1/12
2.發生緣由: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職 稱 姓 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洪誌宏 44,385 100%
董事 洪淑慧 34,985 100%
董事 蘇桓平 654 100%
董事 吳旭汶 2,315 100%
董事 林士聖 8,113 100%
監察人 何逸君 0 0%
監察人 楊聰禮 0 0%
3.因應措施:
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2/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2/2(五)上午十時整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香山區大湖路173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月4日至113年2月2日
(6)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
(二)訂定「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案。
二、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股東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
(三)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辦法」、「資金貸與他人管理作業辦法」、「背
書保證管理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案。
(四)增選獨立董事四席。
(五)解除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三、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權應說明事項如下:
(1)股東資格: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2)受理期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起至113年1月4日止。
(3)受理處所:新竹市香山區大湖路173號(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2/2(五)上午十時整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香山區大湖路173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月4日至113年2月2日
(6)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
(二)訂定「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案。
二、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股東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
(三)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辦法」、「資金貸與他人管理作業辦法」、「背
書保證管理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案。
(四)增選獨立董事四席。
(五)解除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三、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權應說明事項如下:
(1)股東資格: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2)受理期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起至113年1月4日止。
(3)受理處所:新竹市香山區大湖路173號(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
1.事實發生日:112/12/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11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112年12月21日證櫃新字第1120012301號函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
幣489元,採溢價發行。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5%計9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
認購,其餘85%計51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之持股比例認
購,以發行在外股數19,485,000股計算,每仟股認購26.17397998股,認購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行辦理
拼湊認購,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
或認購不足之股份,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之。
(3)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00,850,000元整,分為
20,08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訂定本次發行新股增資相關事宜如下:
一、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二、增資認股基準日:113年1月8日。
三、增資基準日暫定:113年1月16日。
四、增資發行新股之停止過戶及認股繳款期間:
(一)最後過戶日:113年1月3日。
(二)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月4日起至113年1月8日止。
(三)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113年1月10日至113年1月11日。
(四)特定人繳納期間:113年1月12日至113年1月16日。
(6)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年12月22日。
(7)委託代收股款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市政分行
(8)委託專戶存儲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竹科分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須變動或其他相關未盡
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11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112年12月21日證櫃新字第1120012301號函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
幣489元,採溢價發行。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5%計9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
認購,其餘85%計51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之持股比例認
購,以發行在外股數19,485,000股計算,每仟股認購26.17397998股,認購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行辦理
拼湊認購,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
或認購不足之股份,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之。
(3)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00,850,000元整,分為
20,08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訂定本次發行新股增資相關事宜如下:
一、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二、增資認股基準日:113年1月8日。
三、增資基準日暫定:113年1月16日。
四、增資發行新股之停止過戶及認股繳款期間:
(一)最後過戶日:113年1月3日。
(二)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月4日起至113年1月8日止。
(三)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113年1月10日至113年1月11日。
(四)特定人繳納期間:113年1月12日至113年1月16日。
(6)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年12月22日。
(7)委託代收股款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市政分行
(8)委託專戶存儲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竹科分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須變動或其他相關未盡
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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