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龍米克斯生物科技(興)公司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02/10/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陳奕雄董事陳惠娥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2/10/28_104/06/28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9/232.發生緣由:NA3.因應措施:NA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日期: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整。 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6號3樓二、召集事由: ■報告事項:無。 ■討論事項一: (1) 討論修訂『公司章程』 部分條文案。 (2) 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 (3) 討論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4) 討論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股票上櫃公開承銷之用案。 ■選舉事項: (1)補選本公司第四屆董事一席、增選獨立董事兩席及監察人一席案。 ■討論事項二: (1)擬解除本公司新選任獨立董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三、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2年9月29日至102年10月28日止。四、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擬訂公告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名獨立 董事侯選人期間及相關事宜如下: (1)受理期間:自102年9月24日起至102年10月3日下午五時止。 (2)受理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100號14樓 電話:(02)2696-1658 (3)提名股東得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侯選人名單,並依公司 法第192之1條規定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 事之承諾等相關證明文件。 (4)本次應選獨立董事2名,股東所提候選人名單以不超過2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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