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朋電子工業(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7/09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03/06/23股東常會通過撤銷公開發行案,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30025232號函核准撤銷本公司有價證券停止公開發行乙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3/07/01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支秉鈞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周筱姿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方燕玲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李慈慧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因應公司內部管理之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3/07/01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6/23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報告事項:(一)一O二年度營業狀況報告(二)監察人審查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承認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案:照案通過(二)承認一O二年度虧損撥補表案:照案通過三、討論事項:(一)通過擬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依修改條文照案通過(二)擬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案:照案通過(三) 擬修訂「公司章程」案:照案通過(四) 擬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照案通過(五) 擬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照案通過(六) 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照案通過(七) 擬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照案通過(八) 擬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照案通過(九) 擬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照案通過
1.事實發生日:103/06/23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本公司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期依金管會證期局公告為準。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5/212.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度股東常會補充公告之討論事項更正為:討論事項:1.擬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2.擬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案3.擬修訂「公司章程」案4.擬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擬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6.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7.擬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8.擬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9.擬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大朋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更正補充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3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5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3公告內容: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3年4月2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3年6月23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4月25日至103年6月23日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新店中信商務會館(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2號)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1)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2.承認事項:(1)承認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O二年度虧損撥補表案 3.討論事項:(1)擬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2)擬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案(3)擬修訂「公司章程」案(4)擬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擬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6)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7)擬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8)擬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5.臨時動議:五、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4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 電話: (02)2768-6668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4月24日下午4點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4月2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六、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24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大朋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1號7樓七、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洽詢(電話:(02)2768-6668)。*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68-6668)。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洽詢。*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1號7樓),並副知證基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八、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5/1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度股東常會補充公告之報告事項及討論事項更正為:(一)報告事項:1.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三)討論事項:1.擬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2.擬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案3.擬修訂「公司章程」案4.擬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擬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6.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7.擬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8.擬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大朋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3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5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3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3年4月2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3年6月23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4月25日至103年6月23日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新店中信商務會館(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2號)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1)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1)承認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O二年度虧損撥補表案 3.討論事項:(1)擬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2)擬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案(3)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4)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6)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7)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8)擬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9)擬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5.臨時動議:五、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4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 電話: (02)2768-6668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4月24日下午4點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4月2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六、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24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大朋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1號7樓七、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洽詢(電話:(02)2768-6668)。*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68-6668)。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洽詢。*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1號7樓),並副知證基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八、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4/2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度股東常會補充公告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2號(新店中信商務會館2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O二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擬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2.擬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案3.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4.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6.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7.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8.擬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9.擬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3
1.事實發生日:103/04/282.發生緣由:基於本公司整體經營發展及營運規劃之考量,擬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依公司章程第十二條之二,提報經股東會通過撤銷公開發行案後,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大朋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O三年度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3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5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3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一O三年度股東常會定於民國103年6月23日(星期一)上午十時舉行。二、開會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2號(新店中信商務會館2樓)。三、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3年4月25日至103年6月23日。四、召集事由:(一) 報告事項:1. 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2. 監察人審查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 承認事項:1. 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 一O二年度虧損撥補案。(三) 討論事項:1. 擬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2. 擬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四) 臨時動議。五、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決議辦理一O三年度股東常會召開前,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事宜。(一)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二) 本公司將於民國103年4月14日至103年4月24日止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受理處所為大朋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1號7樓)。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經由第三地區轉投資之大陸子公司大來電子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清算案1.事實發生日:103/03/052.發生緣由:為集中集團資源並減少營運成本,經董事會決議將大來電子實業(深圳)有限公司辦理清算.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3/05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一O三年度股東常會召開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0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2號(新店中信商務會館2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O二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擬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2.擬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3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茲訂定民國103年04月14日起至103年4月24日止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受理處所為大朋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1號7樓)。
1.事實發生日:103/03/0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為因應策略聯盟發展、充實營運資金、償還負債等所需資金等理由,於普通股不超過28,500,000股額度內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2)發行價格授權董事會訂定之。(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除保留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由原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不足ㄧ股之畸零股由股東協調辦理合併認購。其未辦理認購之畸零股及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本次於普通股28,500,000股額度範圍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3/02/12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3年1月份背書保證與資金貸與金額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申請更正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2/052.發生緣由: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02458號來函同意本公司撤銷一0二年度現金增資案。3.因應措施:廢止本公司一0二年度現金增資案(102年1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4509號函同意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8,58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85,800,000元生效乙案。)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金管會函文規定,於接獲金管會廢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對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者,依法加計利息返還,並負損害賠償責任。
1.事實發生日:103/01/202.發生緣由:整合大陸資源及活化資產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代子公司Super Effort Tech Ltd公告處分福清大朋電子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權
1.事實發生日:103/01/202.發生緣由:考量本增資案將大幅稀釋股東的股權,綜合考量股東權益的最大化及整體資金規劃,擬以出售大陸轉投資公司股權款支應原現金增資計劃所需資金,因而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本公司擬以出售大陸轉投資公司股權款支應原計劃所需資金,故對未來營運無重大影響。4.其他應敘明事項: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4509號函核准在案。股東及員工已繳款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返還股東及員工已繳納之股款,加計利息係參考台灣銀行103年1月16日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固定利率年息1.38%為計算標準,利息計算日期始於各繳款人之繳款日,迄於郵寄支票日止,以繳款金額 x (1+(繳款日至郵寄支票日之天數) /365 x 1.38%)計算,於接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函後辦理退款作業,應退款項將以郵寄支票退還。
公告序號:1主旨:修正公告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委託存儲專戶行庫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102年10月3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8,580,000股,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4509號函核准在案。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大朋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2.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3.F107140塑膠原料批發業4.F207140塑膠原料零售業5.F401010國際貿易業6.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7.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8.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1號7樓(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連選得連任。(六)本公司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82年4月17日,第13次修正於98年6月23日。(七)原額定股份總額、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750,000,000元,分為75,000,000股,每股新臺幣10元,其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視業務需要分次發行。前項股份總額內保留5,000,000股為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股份。本次增資前已發行股份34,936,17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349,361,75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1.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8,58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3.5元,預計募集新臺幣100,030,000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2,858,000股予員工認購外,餘發行股數之90%,計25,722,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各可認購736.2569股,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時之畸零股及未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635,161,750元,分為63,516,17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第一商業銀行永春分行。(十二)委託存儲專戶行庫:第一商業銀行安和分行。(十三)股票簽證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十四)股款繳納日期: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為民國102年12月20日至103年1月20日止,逾期未繳納股款者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02)2768-6668】三、經本公司102年10月3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102年12月16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102年12月12日起至102年12月16日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四、本次增資新股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本公司財務報表請詳見公開資訊觀測站。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委託存儲專戶行庫事宜公告內容: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102年10月3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8,580,000股,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4509號函核准在案。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大朋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2.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3.F107140塑膠原料批發業4.F207140塑膠原料零售業5.F401010國際貿易業6.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7.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8.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1號7樓(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連選得連任。(六)本公司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82年4月17日,第13次修正於98年6月23日。(七)原額定股份總額、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750,000,000元,分為75,000,000股,每股新臺幣10元,其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視業務需要分次發行。前項股份總額內保留5,000,000股為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股份。本次增資前已發行股份34,936,17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349,361,75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1.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8,58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3.5元,預計募集新臺幣100,030,000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2,858,000股予員工認購外,餘發行股數之90%,計25,722,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各可認購736.2569股,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時之畸零股及未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635,161,750元,分為63,516,17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第一商業銀行總行及所屬各分支機構。(十二)委託存儲專戶行庫:第一商業銀行安和分行。(十三)股票簽證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十四)股款繳納日期: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為民國102年12月20日至103年1月20日止,逾期未繳納股款者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02)2768-6668】三、經本公司102年10月3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102年12月16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102年12月12日起至102年12月16日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四、本次增資新股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本公司財務報表請詳見公開資訊觀測站。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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