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將捷(公)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董事改選暨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4/02/1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鼎和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林嵩烈 將捷(股)公司董事長
鼎和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龔福來 將捷(股)公司董事
鼎和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李建德 將捷(股)公司董事
長穎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炎煌 將捷(股)公司董事
林梅婷 將捷(股)公司副董事長
林莉婷 將捷(股)公司董事
孫俊賢 將捷(股)公司董事
謝進興 將捷(股)公司監察人
劉服昌 將捷(股)公司監察人
鄧葉玉蘭 將捷(股)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林嵩烈 將捷(股)公司董事長
林梅婷 將捷(股)公司副董事長
林莉婷 將捷(股)公司董事
長穎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炎煌 將捷(股)公司董事
孫俊賢 將捷(股)公司董事
黃世孟 將捷(股)公司董事
吳繁治 將捷(股)公司獨立董事
吳壽山 將捷(股)公司獨立董事
邱文良 將捷(股)公司獨立董事
4.異動原因:配合公司治理設置審計委員會,調整董事結構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職稱 姓名 選任時持股數(股)
董事長 :林嵩烈 2,007,321
副董事長:林梅婷 2,006,353
董事 :林莉婷 2,126,853
董事 :長穎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炎煌 27,039,634
董事 :孫俊賢 0
董事 :黃世孟 0
獨立董事:吳繁治 0
獨立董事:吳壽山 0
獨立董事:邱文良 0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12/01~114/11/30
7.新任生效日期:114/02/10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原設置七席董事及三席監察人,配合審計委員會之成立,
改為九席董事,其中包含三席獨立董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2/1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鼎和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林嵩烈 將捷(股)公司董事長
鼎和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龔福來 將捷(股)公司董事
鼎和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李建德 將捷(股)公司董事
長穎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炎煌 將捷(股)公司董事
林梅婷 將捷(股)公司副董事長
林莉婷 將捷(股)公司董事
孫俊賢 將捷(股)公司董事
謝進興 將捷(股)公司監察人
劉服昌 將捷(股)公司監察人
鄧葉玉蘭 將捷(股)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林嵩烈 將捷(股)公司董事長
林梅婷 將捷(股)公司副董事長
林莉婷 將捷(股)公司董事
長穎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炎煌 將捷(股)公司董事
孫俊賢 將捷(股)公司董事
黃世孟 將捷(股)公司董事
吳繁治 將捷(股)公司獨立董事
吳壽山 將捷(股)公司獨立董事
邱文良 將捷(股)公司獨立董事
4.異動原因:配合公司治理設置審計委員會,調整董事結構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職稱 姓名 選任時持股數(股)
董事長 :林嵩烈 2,007,321
副董事長:林梅婷 2,006,353
董事 :林莉婷 2,126,853
董事 :長穎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炎煌 27,039,634
董事 :孫俊賢 0
董事 :黃世孟 0
獨立董事:吳繁治 0
獨立董事:吳壽山 0
獨立董事:邱文良 0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12/01~114/11/30
7.新任生效日期:114/02/10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原設置七席董事及三席監察人,配合審計委員會之成立,
改為九席董事,其中包含三席獨立董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清水BOT+ROT案熱源改善工程」委託豐宇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承攬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1/17
2.契約相對人:豐宇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熱源改善工程」擬以不超過新台幣5,600萬元(稅後)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簽約等相關事宜。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熱源改善提高發電量及售電量
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升機組發電量。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契約起迄日期:自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17
2.契約相對人:豐宇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熱源改善工程」擬以不超過新台幣5,600萬元(稅後)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簽約等相關事宜。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熱源改善提高發電量及售電量
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升機組發電量。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契約起迄日期:自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結元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硫磺子坪-電廠統包工程」委託豐宇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承攬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1/17
2.契約相對人:豐宇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電廠統包工程」擬以不超過
新台幣193,000,000元內(含稅),授權董事長簽訂合約事宜。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售電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完成電廠興建工程,以順利取得電業執照及售電。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契約起迄日期:自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17
2.契約相對人:豐宇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電廠統包工程」擬以不超過
新台幣193,000,000元內(含稅),授權董事長簽訂合約事宜。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售電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完成電廠興建工程,以順利取得電業執照及售電。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契約起迄日期:自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更正113/12/24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應公告事項適用條款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更正為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直間接持股
75%之子公司(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被保證
公司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簽訂授信契約之連帶保證人。
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79,950
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0,000
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2,50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12,500
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81,250
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授信契約屆期,
申請展期續約暨新增額度。
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發電設備
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76,000
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126
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契約到期
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117/01/19
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7,371,286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794,20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7.21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
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0.75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結元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遠東銀行授信額度412,500仟元之連帶保證人,
本公司與結元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各自連帶保證415,0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直間接持股
75%之子公司(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被保證
公司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簽訂授信契約之連帶保證人。
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79,950
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0,000
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2,50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12,500
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81,250
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授信契約屆期,
申請展期續約暨新增額度。
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發電設備
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76,000
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126
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契約到期
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117/01/19
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7,371,286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794,20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7.21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
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0.75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結元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遠東銀行授信額度412,500仟元之連帶保證人,
本公司與結元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各自連帶保證415,0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擬與臺北市政府簽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線廈安站(捷十)土地開發案」投資契約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契約相對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土地標示:臺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六小段283地號等29筆土地
(2)開發基地面積:1,199平方公尺
(3)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1,225,860仟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店鋪、辦公、住宅大樓出售
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升品牌競爭力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契約起迄日期:114/1/16~完工日
(2)契約種類:捷運土地開發
(3)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
(4)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5)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不適用
(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2月24日
(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10)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1)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
(12)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3)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4)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5)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6)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契約相對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土地標示:臺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六小段283地號等29筆土地
(2)開發基地面積:1,199平方公尺
(3)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1,225,860仟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店鋪、辦公、住宅大樓出售
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升品牌競爭力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契約起迄日期:114/1/16~完工日
(2)契約種類:捷運土地開發
(3)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
(4)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5)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不適用
(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2月24日
(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10)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1)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
(12)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3)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4)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5)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6)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捷運系統環狀線Y26站土地開發案大樓興建工程之「裝修及機電工程」、「設備及公設精裝修工程」委託豐興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承造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契約相對人:豐興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案裝修及機電工程擬以不超過新台幣3.33億元(稅後)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簽約等相關事宜。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NA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辦公及住宅大樓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113.12.24董事會決議,捷運系統環狀線Y26站土地開發案
大樓興建「裝修及機電工程」、「設備及公設精裝修工程」
工程發包。
(2)本次擬發包「裝修及機電工程」,經詢比議價後,
評估最優廠商為豐興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3)「設備及公設精裝修工程」發包案,需視大樓興建工程
進度,再行發包事宜,擬以不超過新台幣4,600萬元(稅後)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發包簽約等相關事宜。
(4)以上金額皆含稅。
(5)契約起迄日期:自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
(7)契約種類:工程契約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
(1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2月24日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契約相對人:豐興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案裝修及機電工程擬以不超過新台幣3.33億元(稅後)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簽約等相關事宜。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NA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辦公及住宅大樓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113.12.24董事會決議,捷運系統環狀線Y26站土地開發案
大樓興建「裝修及機電工程」、「設備及公設精裝修工程」
工程發包。
(2)本次擬發包「裝修及機電工程」,經詢比議價後,
評估最優廠商為豐興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3)「設備及公設精裝修工程」發包案,需視大樓興建工程
進度,再行發包事宜,擬以不超過新台幣4,600萬元(稅後)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發包簽約等相關事宜。
(4)以上金額皆含稅。
(5)契約起迄日期:自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
(7)契約種類:工程契約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
(1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2月24日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直間接
持股75%之子公司(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被保證公司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簽訂
授信契約之連帶保證人。
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79,950
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269,20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381,700
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81,250
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2,500
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授信契約屆期,
申請展期續約暨新增額度。
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8,625,938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794,20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7.2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直間接
持股75%之子公司(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被保證公司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簽訂
授信契約之連帶保證人。
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79,950
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269,20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381,700
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81,250
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2,500
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授信契約屆期,
申請展期續約暨新增額度。
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8,625,938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794,20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7.2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獲選「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線廈安站(捷十)土地開發案」之最優申請人資格
1.事實發生日:113/12/05
2.發生緣由:投標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公開徵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線
廈安站(捷十)土地開發案」之投資人。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告本公司獲選「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線廈安站(捷十)
土地開發案」之最優申請人資格。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05
2.發生緣由:投標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公開徵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線
廈安站(捷十)土地開發案」之投資人。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告本公司獲選「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線廈安站(捷十)
土地開發案」之最優申請人資格。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將捷股份有限公司依2000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下: 1.配股基準日:2000.08.15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2000.08.11至2000.08.15 3.增資前實收資本:6億5569萬元,每股面額10元 ,分6556萬9000股。 4.增資後實收資本:6億8847萬4500元,每股面額 10元,分6884萬7450股。 5.本次增資: A.資本公積轉增資:3278萬4500元。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B.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將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張發股權質設定情形之相關資料如下: 質權設定: 股權設定:80萬3000股 設定日期:2000.05.04 質 權 人:林長動 累計設定:80萬3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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