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彥陽科技(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7/0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649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56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305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633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9740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305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4.2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外幣美金部分係以中央銀行103年07月03日新台幣匯率以1:29.935換算。(2)本公司102年12月31日通會計師查核淨值為新台幣383,178仟元。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持股100%子公司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2%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7/0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649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56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305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633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9740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305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4.2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外幣美金部分係以中央銀行103年07月03日新台幣匯率以1:29.935換算。(2)本公司102年12月31日通會計師查核淨值為新台幣383,178仟元。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7/03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6414(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晏陽科技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0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185(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9599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0.77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3年07月02日新台幣匯率以1:29.905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百萬元。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持股100%子公司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2%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7/0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0923(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491(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641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625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9661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641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9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3年07月02日新台幣匯率以1:29.905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佰萬元。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7/0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0923(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491(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641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625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9661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641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9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3年07月02日新台幣匯率以1:29.905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百萬元。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6/2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8433(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406(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3839(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657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9996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383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0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3年06月24日新台幣匯率以1:30.031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百萬元。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持股100%子公司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2%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6/0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842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16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858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690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340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858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6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3年06月03日新台幣匯率以1:30.16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百萬元。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6/0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842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16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858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690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340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858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6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3年06月03日新台幣匯率以1:30.16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百萬元。
召開股東常會之公告公司代號:3429 公司名稱:彥陽科技一、公告序號:1二、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三、主旨:彥陽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四、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3年03月25日及民國103年04月2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五、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3年6月24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4月26日至103年6月24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2號9樓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1)民國102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1)民國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民國102年度盈餘分派案 ●已公告盈虧撥補 ○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 原因說明: *預擬配發現金(股利):0.3000元/股(即每壹股盈餘分配0.2000元, 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0.1000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0股,每股配發股利0.0元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0股,每股發放0.0元 *特別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00股 *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00% *員工現金紅利:31822元,員工股票紅利:0元 (96年度以前該輸入單位為股數) *董監事酬勞(元):159000 *其他: 3.討論事項:(1)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案(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選舉事項:●無○有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採用累積投票制 ○採用全額連記法○其他 5.其他議案:●無○有 6.臨時動議: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4月25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電話:02-2702-3999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4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4月15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2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25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2號9樓)八、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2-3999 )。九、特此公告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持股100%子公司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2%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4/1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0519(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801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853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735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2757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853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16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2年04月16日新台幣匯率以1:30.335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百萬元。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4/1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0519(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801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853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735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2757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853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16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2年04月16日新台幣匯率以1:30.335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百萬元。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1.事實發生日:104/04/17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8534(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晏陽科技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0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79(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2613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2.26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2年04月16日新台幣匯率以1:30.335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百萬元。
1.事實發生日:103/04/1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5512(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384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9356(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797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3264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935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3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3年04月10日新台幣匯率以1:30.58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百萬元。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持股100%子公司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2%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4/1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5512(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384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9356(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797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3264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935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3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3年04月10日新台幣匯率以1:30.58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百萬元。
1.事實發生日:103/03/28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2943(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晏陽科技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0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84(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7027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1.53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3年03月27日新台幣匯率以1:30.375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佰萬元。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持股100%子公司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2%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3/28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8643(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43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294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745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2840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294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0.4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3年03月27日新台幣匯率以1:30.375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佰萬元。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3/28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8643(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43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294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745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2840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294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0.4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係以中央銀行103年03月27日新台幣匯率以1:30.375計算。(2)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25日通過對子公司-汶萊彥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 壹億?仟萬元,孫公司-上海晏陽資金貸與限額為新台幣伍佰萬元。
召開股東常會之公告公司代號:3429 公司名稱:彥陽科技一、公告序號:1二、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三、主旨:彥陽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四、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3年03月2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五、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3年6月24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4月26日至103年6月24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2號9樓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1)民國102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1)民國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民國102年度盈餘分派案 ○已公告盈虧撥補 ●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 原因說明:尚未確定 *預擬配發現金(股利):元/股(即每壹股盈餘分配元, 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股,每股配發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股,每股發放元 *特別股股利: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股 *另擬現金增資元股,認購率% *員工現金紅利:元,員工股票紅利:元 (96年度以前該輸入單位為股數) *董監事酬勞(元): *其他: 3.討論事項:(1)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選舉事項:●無○有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採用累積投票制 ○採用全額連記法○其他 5.其他議案:●無○有 6.臨時動議: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4月25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電話:02-2702-3999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4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4月15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2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25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2號9樓)八、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洽詢(電話:02-2702-3999)。九、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2號9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102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民國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民國102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之1及192之1條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3年4月15日起至4月25日止,受理截至103年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時,股東名冊記載持股1 %以上股東之提案。提案及提名受理場所: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2號9樓。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持股100%子公司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2%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1/0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4937(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2466(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740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637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19615.計息方式: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6.還款之:(1)條件: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2)日期:自動撥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740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3.5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係以中央銀行102年12月31日新台幣匯率以1:29.95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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