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吉生技應材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調整106年度現金增資發行股數 及募集金額1.事實發生日:106/06/292.發生緣由:(1)本公司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併同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暨補辦公開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乙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6年1月5日證櫃審字第105003601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發行價格為每股30元,發行股數為2,400,000股,募集金額為72,000,000元。(2)因當時整體客觀環境因素,資金無法於核准後三個月內募足,故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時間三個月至106年7月5日,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6年3月24日證櫃審字第1060006093號函核准在案。(3)經考量實際募集資金狀況,為能完成此次資金募集,業於106年6月1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本次現金增資之募集股數為1,42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30元維持不變,募集金額為新台幣42,6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6年6月28日證櫃審字第1060016648號函核准在案。3.因應措施:一、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已繳交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訂定相關之補償方案如下:本公司因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致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特訂本補償方案補償之。(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2)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3)補償方案:對於本補償辦法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利率按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計算。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註2)/365】(4)若仍未能於募集期限內募集資金完成,將退還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款金額之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註2)/365】註1:實際退款日暫訂於106年7月21日,應付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註2: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係以106年6月21日中華郵政公告之利率計算之。(5)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請於申請期間截止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洽詢並完成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二、本公司負責人已出具承諾書,內容如下:施吉生技應材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6年1月5日證櫃審字第105003601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以及106年3月24日證櫃審字第1060006093號函展延核准在案。經考量實際募集資金狀況,為能完成此次資金募集,經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股數為1,42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維持不變為新台幣30元,募集金額為新台幣42,600,000元,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以利公司後續發展,避免有資金短絀之情形,進而造成公司股東權益受損。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若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在本期間若有損及權益之情事,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益受損部份,本人願負賠償責任。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82.發生緣由:106年股東常會一、股東會日期:106年6月28日二、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承認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承認本公司105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本公司申請股票登錄興櫃買賣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5)完成增補選獨立董事二席。(6)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三、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獨立董事 蕭丁瑞(2)獨立董事 劉彥良4.異動原因:增補選獨立董事二席。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獨立董事 蕭丁瑞 0股(2)獨立董事 劉彥良 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5/12/06~108/12/057.新任生效日期:106/06/2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獨立董事:蕭丁瑞(2)獨立董事:劉彥良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6/06/28~108/12/0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蕭丁瑞先生、劉彥良先生、黃振洋先生。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108年12月5日止(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2)本公司於106年6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1.事實發生日:106/06/2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2)本公司於106年6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其後續之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作業等事項,屆時將由董事長視實際作業進度再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6/192.發生緣由:因應客觀環境變化,擬將募集金額由新台幣72,000,000元調整為新台幣42,6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維持不變為新台幣30元,發行新股由原本2,400,000股調整為1,420,000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02.發生緣由:本公司研究發展製造之產品「生物可吸收性血管模架」,符合106年1月18日總統華一義字第10600005941號令制定公布之「生技新藥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行政院97年2月29日院臺財字第0970004795號令訂定發布之「營利事業適用生技新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及經濟部97年9月19日經工字第09702117140號令發布「經濟部核准生技新藥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4/24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4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8(星期三)上午9時整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湖口工業區光復路58之1號 (本公司會議室)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送件之健全營運計劃書106年第一季 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05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2.承認本公司105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本公司申請股票登錄興櫃買賣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四)選舉事項:1.增補選獨立董事二席。(五)其他議案: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6年4月30日起至106年6月28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因最後過戶日106年4月2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之股東,請提前於106年4月28日下午5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辦理過戶手續登記。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補發。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6年4月25日起至106年5月5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獨立董事提名;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受理提案地點:施吉生技應材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地址: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光復路58-1號3樓。電話:(03)598-1951分機1588。
1.事實發生日:106/03/31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3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106年度現金增資延長募集期間(補充公告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機構)1.事實發生日:106/03/292.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案,於106年1月5日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5003601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惟因客觀環境影響,為使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於募集期限內完成,擬延長本次現金增資之募集期間三個月至民國106年7月5日,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6年3月24日證櫃審字第1060006093號函核准,並同意延長募集期間至106年7月5日在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充公告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6年4月3日。(2)停止過戶期間:106年3月30日至106年4月3日。(3)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106年4月6日至106年5月8日。(4)特定人認股繳納期間:106年5月9日至106年6月28日。(5)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6年3月29日。(6)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土地銀行新工分行。(7)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土地銀行東新竹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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