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欣耀生醫(興)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7/11/0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朱雅玉 稽核主任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待董事會聘任後,另行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7/11/078.新任者聯絡電話:待董事會聘任後,另行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取得「一種具降低肝臟脂肪用於治療非酒精性脂肪肝疾病症狀之無肝副作用化合物組合物」中華民國專利1.事實發生日:107/09/202.公司名稱:欣耀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專利事務所通知,取得一項中華民國專利,專利名稱:「一種具降低肝臟脂肪用於治療非酒精性脂肪肝疾病(Non-alcoholic Fatty Liver Disease, NAFLD)症狀之無肝副作用化合物組合物」,專利證書號為: (I634886)。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專利除已取得中華民國之核准外,也已申請其它世界各國專利亦積極審核中。(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7/09/18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7/09/18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3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中國蘇州金雞湖國際會議中心(中國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蘇州大道東688號)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參加中國藥處會主辦之「中國醫藥創新與投資大會」,本次會議為期三天(107/9/18~107/9/20),於107年9月18日上午08:30開幕,本公司參加當日下午1:30「臨床首發專場」,報告內容為:「治療非酒精性脂肪肝炎(NASH)新藥開放式人體II期臨床試驗結果發布」,報名資訊請參閱活動網址(http://2018cbiic.ihbt.us/)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032.發行期間: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持股超過50%公司之員工(含全職及非全職)為限。(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其他等因素,由董事長擬訂轉呈董事會核准。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3,5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3,5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1.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當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2.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二)權利期間:1.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七年(自發行當日起算),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按下列方式行使認股權利:依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比例行使認股權,時間及比例如下表: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二年 25 % 屆滿三年 50 % 屆滿四年 100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違反法律或不名譽行為等情事之一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經董事會通過後予以收回註銷。4.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遇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1.離職(含自願離職、退休、資遣及開除):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留職停薪:經由公司核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利,遞延至復職後恢復。但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3.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可行使外,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條第二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5.轉任關係企業: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認股權人,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不受轉任之影響。6.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五)對
1.事實發生日:107/07/052.公司名稱:欣耀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日接獲委任專利事務所通知,無肝毒性止痛新藥SNP-810取得歐亞(8國)專利組織之專利,專利名稱:「New Acetaminophen Compound Composition WithoutSide Effect To Liver」,專利證書號為: 029454。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 無肝毒性止痛新藥SNP-810除今日取得之歐亞8國之專利外,前已於105年取得中華民國之發明專利; 其它世界各國專利亦積極審核中。(2)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3)原公告將歐亞專利組織誤植為11國,今更正為8國。
1.事實發生日:107/07/022.公司名稱:欣耀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日接獲委任專利事務所通知,無肝毒性止痛新藥SNP-810取得歐亞(11國)專利組織之專利,專利名稱:「New Acetaminophen Compound Composition WithoutSide Effect To Liver」,專利證書號為: 029454。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 無肝毒性止痛新藥SNP-810除今日取得之歐亞11國之專利外,前已於105年取得中華民國之發明專利; 其它世界各國專利亦積極審核中。(2)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股東會日期:107/05/30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一O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一O六年度虧損撥補案。(三)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7/05/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黃慧芳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中天(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棉花田有機農場(股)公司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意見後,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黃慧芳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中天(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松江區光星路1188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保健膠囊及錠劑之生產及銷售、中藥材、中藥提取物、中成藥加工及生產、新藥研究、開發等。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5/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之10號A棟2樓(南港軟體園區一期A棟2樓視訊會議中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一O六年度營業報告(二)監察人審查一O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一O六年度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情形(四)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五)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六)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七)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八)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二、承認事項:(一)本公司一O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本公司一O六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5/30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300字。本公司擬訂於107年3月15日起至107年3月26日止受理股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7年3月26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利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4樓之5 欣耀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余若雯,連絡電話:(02) 26557269分機520。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4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6/12/272.捐贈緣由:對臺北醫學大學提供學術研究發展之用。3.捐贈金額:每年新台幣10.5萬元(106年~109年)。4.受贈對象:臺北醫學大學。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不定期諮詢臺北醫學大學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脂肪肝炎新藥SNP-610申請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快速審查臨床試驗計畫(Fast track)」,業經經濟部核准通過及核定補助經費。1.事實發生日:106/12/052.公司名稱:欣耀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日接獲經濟部通知,脂肪肝炎新藥SNP-610(治療非酒精性脂肪肝炎)通過經濟部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快速審查臨床試驗計畫(Fast track)計畫」補助。本計畫本年度獲經濟部補助經費216.5萬元。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目前「非酒精性脂肪肝炎」尚無標準治療藥物,潛在商機龐大,全球所有重要大藥廠均已積極投入研發新藥,而目前僅有個位數品項進入臨床樞紐試驗。研究報告顯示全球「「非酒精性脂肪肝炎」的市值相當龐大,依德意志銀行分析師估計全球市值於2025年可達400億美元。(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鑽石生技投資(股)公司舉辦之「2017 亞太生技投資論壇」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6/12/06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6/12/06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W Hotel(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10號8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受邀參加鑽石生技投資(股)公司所舉辦之「2017亞太生技投資論壇」,本次論壇於106年12月6日上午9點開幕,本公司參加當日下午3:30「生技重磅企業發表會」主題。2.本「企業發表會」主題免費入場,報名資訊請參閱活動網址(http://www.diamondbioforum.com/)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料將依規定時間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
1.事實發生日:106/07/242.公司名稱:欣耀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5年股東會年報第44頁,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6.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研發中肝中毒解毒劑TYNADOTE (SNP-820),獲得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同意進行人體acetaminophen中毒病人二期臨床試驗(IND NO.: 105IND07155)1.事實發生日:106/06/202.發生緣由:本公司研發中acetaminophen造成之肝中毒解毒劑TYNADOTE (SNP-820),已完成多項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臨床一期臨床試驗,於2017年6月20日獲得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同意進行人體二期試驗(IND NO.: 105IND07155)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TYNADOTE(代號SNP-820)。二、用途:Acetaminophen造成之肝中毒解毒劑。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進行第二期試驗,並同時洽談以「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專案在美國及台灣審核及進行查驗登記用之臨床試驗。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結果:已獲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同意進行人體第二期試驗(IND No.: 105IND07155)。SNP-820已在國內完成臨床一期試驗,此次直接申請台灣二期臨床試驗,申請後,經台灣FDA核准(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將依試驗計畫進行臨床試驗,並同時洽談以「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專案在美國及台灣審核及進行查驗登記用之臨床試驗。(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一)預計完成時間:依患者收案進度完成二期試驗,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進行。(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六、市場現況:SNP-820為乙醯胺酚中毒解毒劑。乙醯胺酚過量是造成急性肝衰竭甚至腎衰竭,全美每年乙醯胺酚過量中毒急診案例超過60,000人,死亡人數更達500人以上。從動物試驗已証明SNP-820的解毒效果遠優於N-acetylcysteine, NAC:(1)誘發中毒後,使用SNP-820,動物肝功能完全回復正常(GOT及GPT);(2)其肝組織切片(GoldStandard)與未中毒者相同;(3)給予致死劑量Acetaminophen中毒後,使用NAC之存活率為50%,使用我們研發的SNP-820之存活率則為100%。SNP-820無副作用且適應症範圍較NAC寬。SNP-820不但可解決乙醯胺酚服藥過量中毒此ㄧ極重要的問題 (urgentunmet medical need),更可挽救因自殺、誤食過量乙醯胺酚中毒的生命。SNP-820屬於「無肝毒性的新療效藥品」,不需要執行大型臨床試驗,即可上市。將來亦可用於因中毒引起的腎病變。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設置 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1.事實發生日:106/05/18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6年5月1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高明見先生、邱聰智先生、韓立群先生。二、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任期與本屆董事會屆期相同,自106年5月18日起至108年6月28日止。
公告本公司研發中治療「非酒精性脂肪肝炎」之新藥SNP-610,獲得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同意進行人體第二期臨床試驗。1.事實發生日:106/05/232.發生緣由:本公司研發中治療「非酒精性脂肪肝炎」之新藥SNP-610,獲得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同意進行人體第二期臨床試驗。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 SNP-610。二、用途:Non-alcoholic Steatohepatitis (非酒精性脂肪肝炎)。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進行第二期試驗,並同時商談國際授權。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結果:已獲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同意進行人體第二期臨床試驗。(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將依試驗計畫進行臨床試驗。(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一)預計完成時間:預計近期內完成第二期臨床試驗,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進行。(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六、市場現況:目前「非酒精性脂肪肝炎」尚無標準治療藥物,潛在商機龐大,全球所有重要大藥廠均已積極投入研發新藥,而目前僅有個位數品項進入臨床樞紐試驗。根據許多研究報告顯示全球「非酒精性脂肪肝炎」的市值相當龐大,依德意志銀行分析師估計全球市值於2025年可達400億美元。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6/05/18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6年5月1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已發行股份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擬向證券櫃買賣中心申請股票登錄興櫃,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股票應全面無實體發行。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基準日辦理全面換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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