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德生技藥品(公)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107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及延長繳款期間1.事實發生日:108/03/19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868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後於108年3月8日經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股數及繳款期間,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3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06766號函核備在案。(2)發行股數由11,000仟股調整為5,000仟股,發行價格維持以每股新台幣45元溢價發行,預計募集金額為新台幣225,000仟元,增資計畫資金用途皆維持不變。(3)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於108年3月15日募集完成,因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之變動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以期現金增資計畫順利進行,故延長員工、原股東繳款期間至108年5月31日暨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8年6月15日。6.因應措施:本公司因調整發行股數及繳款期間致原股東或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壹、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之補償方案:一、適用對象:除權基準日(108年1月30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本公司員工及繳納股款之認股人已依原增資繳款期限截止日(108年3月13日)前繳納股款者。二、申請期間:108年3月20日起至108年3月27日止(以寄達為憑)。三、申請方式:已繳款者因上述變更致無認購意願應提出申請,維持認購意願者免提出申請。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未留存原留印鑑者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08年3月27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 (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TEL:(02)-2389-2999)提出申請。若未提出申請或逾期未送(寄)達或前述文件未備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四、擬訂退款計算方式及相關補償方式如下: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07%(註1)/365)】2.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仍有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溢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已認購股數-調降後之認購股數)×現增價格】 ×【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07%(註1)/365)】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支票掛號郵寄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註1:利率係以108年3月8日臺灣銀行公告之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五、本公司將依據調整後之發行股數,對於已部分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將就其未繳款部份之股數,補發「現金增資繳款通知書」相關程序如下:1.適用對象:已部分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2.繳款期間:108年4月8日至4月12日。3.可認購股數:持有股數*認股率(76.754703/1000)-已認股數4.繳款程序:原股東及員工於繳款期間持補發之「現金增資繳款通知書」至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全國各分行繳納。六、利息補償金額達新臺幣二萬元者,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之規定扣取補充保費。七、利息所得之申報、扣繳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貳、對於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補發「現金增資繳款通知書」之程序:本公司將依據調整後之發行股數,寄發「現金增資繳款通知書」相關程序如下:1.適用對象: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2.繳款期間:108年4月8日至4月12日。3.可認購股數:持有股數*認股率(76.754703/1000)(視股東意願,重新評估是否繳款)4.繳款程序:原股東及員工於繳款期間持補發之「現金增資繳款通知書」至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全國各分行繳納。7.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諾書 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一○七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8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868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因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之變動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以期現金增資計畫順利進行,本公司業於民國108年3月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與延長原股東及員工、特定人繳款期間,暨原股東及員工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之補償方案。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若原股東及員工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詹惠如 中華民國一○八年三月八日
1.事實發生日:108/03/152.公司名稱: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本公司和順廠)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持有80.01%之被投資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持有80.01%股權5.發生緣由:美國FDA於2019/3/11~2019/3/15派員到廠進行實地查核,本日完成相關查核工作,查核結果為通過美國FDA審查,並於未來藥證核可後,認可該工廠為合格生產本公司治療B型肝炎產品的cGMP藥廠。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所有認證事項,仍以FDA最後發函為準。
公告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8/03/13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與理財規劃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董事:薩摩亞商Boxy Limited 放棄認購股數:201,517 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2)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Sandex Group Limited 放棄認購股數:642,159 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3)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Wise Asia Group Limited 放棄認購股數:153,443 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4)監察人:黃宏基 放棄認購股數:158,381 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8/03/122.法人名稱:海南四環醫藥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小珍/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盧本玉/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監事5.異動原因:海南四環醫藥有限公司改派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09/26~110/09/257.新任生效日期:108/03/12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8/03/082.發行股數:5,000仟股~6,000仟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50,000仟元~60,000仟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5元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750仟股~9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之85%計4,250仟股~5,100仟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依本公司目前普通股發行 55,371,200股計算,每仟股認購76.754703股~92.105643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補足;另本公司員工、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8/01/3013.最後過戶日:108/01/25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1/26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1/30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俟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再另行公告。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俟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再另行公告。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8/01/22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西湖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士林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 107034868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調整案俟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行價格、實際發行股數、認股期限、增資基準日等及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調整案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4)本公司因調整發行股數及繳款期間致原股東或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另行公告。
代子公司勝群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8/03/0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對勝群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之母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2549(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授信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5792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51498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2)日期: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28492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1154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9.62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7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公告中國藥品註冊申請獲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正式受理承辦審查1.事實發生日:108/03/072.公司名稱: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法德生技藥品(股)公司間接持有80.01%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已完成阿卡波糖片(Acarbose Tablet 50mg)學名藥產品開發,並由本公司之子公司(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向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提出藥品註冊申請,並獲正式受理承辦審查。該產品對照原廠藥為拜耳(Bayer)的拜唐苹(Glucobay)6.因應措施:將持續進行阿卡波糖片在大陸市場上市相關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阿卡波糖片的適應症說明:治療第二型糖尿病的藥物。根據中國米內資料庫統計,該藥品2017年中國城市公立醫院之銷售額約為人民幣37億元,目前市場競爭者包括(但可能不限於)杭州中美華東製藥通過一致性評價。
本公司已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提出學名藥Olanzapine ODT上市審查申請。1.事實發生日:108/01/25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已完成Olanzapine ODT 5mg、10mg學名藥產品開發,並依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審查的規定辦理,正式提出產品的ANDA送件申請,該產品對照原廠藥為Eli Lilly and Company(禮來)的Zyprexa Zydis。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持續進行該學名藥品上市相關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Olanzapine ODT的適應症:思覺失調症、躁鬱症之躁期及混合期的急性治療及維持治療。根據IMS資料統計,2017年全年美國銷售額約3,600萬美金,目前市場競爭者包括(但可能不限於)Dr.Reddy's、Macleods、Jubilant。
(補充公告)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8/01/222.發行股數:11,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1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5元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1,6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之85%計9,35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依本公司目前普通股發行55,371,200股計算,每仟股認購168.860346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補足;另本公司員工、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8/01/3013.最後過戶日:108/01/25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1/26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1/30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8/02/13~108/03/13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08/03/14~108/03/15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8/01/22(補充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西湖分行(補充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士林分行(補充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 107034868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有關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實際需要須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之。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8/01/102.發行股數:11,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1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5元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1,6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之85%計9,35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依本公司目前普通股發行55,371,200股計算,每仟股認購168.860346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補足;另本公司員工、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8/01/3013.最後過戶日:108/01/25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1/26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1/30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8/02/13~108/03/13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08/03/14~108/03/15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 107034868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有關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實際需要須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之。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7/12/2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80.01%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84926(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2332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332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4664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9328(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授信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85316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34128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2)日期: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28492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6225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1.9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8.68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 USD/NTD 30.83 CNY/NTD 4.439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7/12/2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單庶君 投資人關係管理經理/ 代理發言人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莊慧芬 策略發展處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因本公司人員職務調動7.生效日期:107/12/27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231552分機288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2/27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11,00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450,000,000~66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新台幣45~6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500,000~1,65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1,500~1,65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計8,500~9,350仟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行價格、實際發行股數、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等及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7/12/07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通過本公司擬取得專利專有授權案。6.因應措施:因應未來營運發展需要及擴充本公司產品廣度及深度,本公司預計以總金額不超過美金二百五十五萬元,取得美國創新藥物傳輸系統之技術平台及產品於台灣、中國及東南亞區域之專利專有授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06版、工商時報B05版、財訊快報、中央通訊社部分新聞內容2.報導日期:107/12/05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 - 經濟日報C06版”...法德藥旗下兩大學名藥「抗精神分裂症用藥富馬酸?硫平緩釋片及糖尿病用藥格列本?片」已經進入大陸藥審最後階段,若順利獲准、銷售,明年上半年開賣,明年下半年將有轉盈契機,公司也預期將在下半年正式轉上櫃”工商時報B04版”其中琥珀酸美托洛爾緩釋片進入最後審查階段,可望於近期取得藥證...預計法德藥將順利成為第6家上市銷售學名藥廠,....””...和順廠也預計將於2019查廠...””精神分裂症用藥富馬酸?硫平緩釋片.....開始挹注營運””期下精神分裂、降血糖藥已獲中國CFDA優先審評資格,........後年開始進入獲利紀元”推波2020年進入獲利新時代....”...向美國FDA提出申請的長效型降血壓琥珀酸...、B肝用藥恩替卡韋...近期取得藥證”財訊快報”法德藥自2012年以來已陸續取得...其中琥珀酸美托洛爾緩釋片已進入最後審查階段,可望於近期取得藥證......””...預計法德藥將順利成為第6家上市銷售學名藥廠...””法德藥已於2017年底及2018年中...,其中抗精神分裂症用藥富馬酸...近期有望獲批藥證....””...法德藥在目前正嘗試已送件FDA申請藥證...B肝用藥恩替卡韋(Entecavir)預計也將是另一個中美雙報的重磅產品...”中央通訊社”...2019年將是法德藥的「轉骨年」...力拚2020年上半年虧轉盈。”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前述報導中有關產品取得上市核准時間係屬媒體臆測推估,本公司並無公告財務預測或對外發佈相關訊息,有關財務資訊應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主,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7/10/29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7/10/29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減資前:實收資本額558,092,000元,流通在外股數55,809,200股,每股淨值11.51元(2)減資後:實收資本額553,092,000元,流通在外股數55,309,200股,每股淨值11.62元(註:依107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淨值。)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7/11/01接獲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核准函。(2)本公司本次辦理註銷庫藏股股數為500,000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05版、工商時報B05版部份新聞內容2.報導日期:107/10/30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經濟日報C05版)”預計明年下半年將可在美上市”、“而Entecavir產品也將成為法德藥首個「大陸、美國雙報(審批)」的產品,有機會兩個市場一起上市”、”合理推測預計Entecavir在美國上市時程約落在明年第4季”、“Entecavir明年起有機會同步在美國、大陸開賣”;(工商時報B05版)“預計將在10個月內完成審查,預計2019年第四季可望上市”。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前述報導中有關產品取得上市核准時間係屬媒體臆測推估,本公司並無公告財務預測或對外發佈相關訊息,有關財務資訊應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主,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已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提出 學名藥Entecavir上市審查申請。1.事實發生日:107/10/27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已完成Entecavir 0.5mg、1mg學名藥產品開發,並依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審查的規定辦理,正式提出產品的ANDA送件申請, 該產品對照原廠藥為Bristol-Myers Squibb(必治妥施貴寶)的Baraclude。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持續進行該學名藥品上市相關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Entecavir的適應症:治療有B型肝炎病毒複製跡象的成人慢性B型肝炎患者。
補充說明:本公司已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 提出學名藥Entecavir上市審查申請。1.事實發生日:107/10/27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已完成Entecavir 0.5mg、1mg學名藥產品開發,並依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審查的規定辦理,正式提出產品的ANDA送件申請,該產品對照原廠藥為Bristol-Myers Squibb(必治妥施貴寶)的Baraclude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持續進行該學名藥品上市相關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Entecavir的適應症:治療有B型肝炎病毒複製跡象的成人慢性B型肝炎患者。根據IMS資料統計,2017年全年美國銷售額約1.6億美金,目前市場競爭者包括(但可能不限於)Aurobindo、Teva、Hetero。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0/09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超過50%之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前開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授予其認股憑證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貢獻或特殊功績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酬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1,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 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述所 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 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 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認股價格(四捨五入到元)。但發行日本公司已為上 市或上櫃公司者,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認股 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二)權利期間:(1)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2)本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為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認股權 人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惟繼承者仍應依各項約定行使認股權。(3)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兩年後,可依下列條件行使本認股權憑 證: 認股權憑證授予時程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2年(即第3年起) 60% 屆滿3年(即第4年起) 100%(4)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委任契約或工作 規則等事由時,本公司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 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發生繼承或違約等事由時,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 依下列方式處理:(1)自願離職/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或資遣生效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 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 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3)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 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 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 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 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 主),一年內行使之。(5)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司特別核准 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 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 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6)轉任 如認股權人自願轉任至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 人員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轉任至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並經董事 長核定者,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8.履約方式:以發行新股方式支應之。9.認股價格之調整:(一)遇有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時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換發普通股股份者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發 生變動時(包含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 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認股價格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 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含已辦理完成之私募普通股),不含債 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之股數,但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 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 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 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 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 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 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 準。(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4)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 ,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5)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準日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 行價格重新按上列公式調整。(二)遇有已發行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 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上述「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額,含「未註銷或未轉讓之庫藏股 」股數。(三)遇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其每股發放金額占每 股時價之比率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 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 告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或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孰高者計算;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 後,應為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 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 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扣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 格。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 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本公司之股務 代理機構於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於期限內至指定銀行繳納股款,認 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自願放棄該次請 求之認股權利。(二)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員工 姓名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 行之普通股股票,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買賣 時,上述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櫃)買賣。(三)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將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 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行使後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一)本辦法應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生效, 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執行,發行前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 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 認後始得發行。(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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