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創工程公司公告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10/02/08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貸出資金之公司︰太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直接持股76%之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00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0,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4,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2,07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4945.計息方式:年利率2%6.還款之:(1)條件:得分次提前償還(2)日期:2022/02/0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5,72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6.8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1/272.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5月13日證櫃審字第 1090100525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9年12月自結財務報表財務比率(1)負債比率 79.89%(2)流動比率 114.97%(3)速動比率 57.81%
代重要子公司太創能源(股)公司公告1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之 重要決議事項1.臨時股東會日期:110/01/04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2)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3)通過修訂公司章程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2/292.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5月13日證櫃審字第 1090100525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9年11月自結財務報表財務比率(1)負債比率 79.18%(2)流動比率 115.14%(3)速動比率 54.50%
1.事實發生日:109/12/182.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如下(一)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營運計劃與年度預算案。(二)通過子公司旭方建設(股)公司公司章程修改案。(三)通過子公司旭方建設(股)公司公司投資取得土地案。(四)通過子公司旭方建設(股)公司公司進行現金增資案。(五)通過子公司東莞創兆淨化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六)通過子公司東莞創兆淨化工程有限公司及旭方建設(股)公司董事指派案。(七)通過本公司110年度內部稽核計畫案。(八)通過109年年終獎金分配案。(九)通過本公司簽證會計師變更案。(十)通過制定子公司印度泰創內部控制制度及管理辦法。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2/182.公司名稱:太創能源(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如下(一)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營運計劃與年度預算案。(二)通過對子公司晶創能源(股)公司現金增資案。(三)通過本公司簽證會計師變更案。(四)通過109年度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五)通過110年第1次臨時股東會召開日期、地點與內容。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太創能源(股)公司公告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182.發行期間:於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一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認股資格為本公司服務滿三年(含)以上之正職員工為主或對公司有其貢獻者。(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 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發展潛力等,由管理部 依據上述標準核算後,提報董事長同意。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5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本次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股數為5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18元。(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發行日起屆滿 3 個月可行使 100%之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不得轉 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可行使認股 權期限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 權利。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 過失、工作績效明顯低落或經公司開除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 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因故離職(含自願離職或合法解僱),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 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解僱 其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於行使認股權生效日起算7日內完成繳款, 逾期未繳款之部分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 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退休 其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於行使認股權生效日起算7日內完成繳款, 逾期未繳款之部分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當日 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3)一般死亡 其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於行使認股權生效日起算7日內完成繳款, 逾期未繳款之部分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 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職業災害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 部之認股權利。惟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3 個月後方得行使,並應於行 使認股權生效日起算7日內完成繳款,逾期未繳款之部分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5)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員工,其留職停薪生效日持有已具行使權之員 工認股權憑證,應於行使認股權生效日起算7日內完成繳款,逾期未繳款之部分 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於留職停薪當日即視為放棄 認股權利。 (6)資遣 其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於行使認股權生效日起算7日內完成繳款, 逾期未繳款之部分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 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7)其他終止僱傭關係 上述原因外,其他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整,依本條第二項所規 定之權利行使時程行使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五)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的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 其認股權利。(六)對於放棄認股權利或經本公司撤銷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 行。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認股價格均不予調整。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依法定停止過戶期間外,得依認股辦法權利期間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 ,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財務部提出認股申請。(二)本公司財務部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於期限內至指定銀行繳納股款, 逾期未繳款者,視同自願放棄該次請求之認股權利,且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 不得撤銷認股繳款。(三)繳款截止日後,本公司財務部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員工姓名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 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發給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四)繳款截止後申請換發普通股之基準日由董事長核定之,再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 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五)本公司將於資本額變更登記、股票印製及簽證等必要程序完成後,換發本公司普 通股股票。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行使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相同。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太創能源(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一次 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18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01/04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158號10樓泰創工程(股)公司之大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二)承認事項:無(三)討論事項: (1)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3)修訂公司章程(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12/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1/04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9/12/18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姚勝雄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周以隆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薛峻泯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姚勝雄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9/10/12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自民國109年第四季起之財務報表簽證變更生效。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9/12/18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旭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貸出資金之公司︰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3,707(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55.計息方式:年利率3.5%6.還款之:(1)條件:得提前償還(2)日期:一年循環使用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1,90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7.9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9/12/18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旭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銀行授信額度申請(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37,071(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00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授信額度申請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685,356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27,084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0.76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9年Q2財報。 (2)匯率為109/11/30 美金匯率 28.81、人民幣匯率 4.3796、印度盧比匯率0.3904)。
1.事實發生日:109/12/182.公司名稱:東莞創兆淨化工程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因組織變動及公司章程修訂,修訂為公司不設董事會。(2)原公司章程為董事3人,修訂為執行董事1人。原董事:陳萬富/泰創工程(股)公司董事長王永池/泰創工程(股)公司副總經理曾紀芳/東莞創兆淨化工程有限公司協理修訂後執行董事:陳萬富/泰創工程(股)公司董事長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1/272.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5月13日證櫃審字第 1090100525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9年10月自結財務報表財務比率(1)負債比率 79.48%(2)流動比率 114.31%(3)速動比率 53.47%
更正本公司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報、108年第四季個體及合併財報、 109年第二季合併財報及108年第二季合併iXBRL、108年第四季合併 iXBRL、109年第二季合併iXBRL1.事實發生日:109/11/042.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營業收入認列調整修正相關受影響科目及相關附註(一)更正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報四大表及附註:(1)P4-合併資產負債表108年6月30日(單位仟元)合約資產-流動--更正前359,706 更正後360,244 增加538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2)P5至P7-合併綜合損益表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單位仟元)工程收入--更正前623,676 更正後624,214 增加538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3)P8合併權益變動表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淨利(單位仟元)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更正前16,363 更正後16,793 增加430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4)P9至P11合併現金流量表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單位仟元)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損失)--更正前30,429 更正後30,967 增加538本期稅前淨利(損失)--更正前27,921 更正後28,459 增加538合約資產--更正前(16,203) 更正後(16,741) 減少538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5)P32附註十、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調整應收帳款備抵損失矩陣中部分帳款之區間,惟備抵損失合計數及攤銷後成本合計數金額均未變動。(6)附註二七、附註二八、附註二九、附註三十、附註三九、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之數字隨前報表調整。(二)更正108年合併報表:(1)P9-合併資產負債表108年12月31日(單位仟元)合約負債-流動--更正前182,892 更正後191,205 增加8,313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2)P10至P12-合併綜合損益表108年度(單位仟元)工程收入--更正前1,294,833 更正後 1,286,520 減少8,313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3)P13合併權益變動表108年度淨利(單位仟元)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更正前39,695 更正後31,382 減少8,313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4)P14至P16合併現金流量表108年度(單位仟元)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更正前76,581 更正後68,268 減少8,313本年度稅前淨利--更正前74,073 更正後65,760 減少8,313合約負債--更正前113,739 更正後122,052 增加8,313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5)P37附註十、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調整應收帳款備抵損失矩陣中部分帳款之區間,惟備抵損失合計數及攤銷後成本合計數金額均未變動。(6)附註二七、附註二八、附註二九、附註三十、附註四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之數字隨前報表調整。(三)更正108年個體報表:(1)P7-個體資產負債表108年12月31日(單位仟元)合約負債-流動--更正前2,511 更正後10,824 增加8,313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2)P8至P9-個體綜合損益表108年度(單位仟元)工程收入--更正前312,147 更正後303,834 減少8,313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3)P10個體權益變動表108年度淨利(單位仟元)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更正前39,695 更正後31,382 減少8,313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4)P11至P12個體現金流量表108年度(單位仟元)本年度稅前淨利--更正前46,752 更正後38,439 減少8,313合約負債--更正前(353) 更正後7,960 增加8,313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5)附註二十、附註二一、附註二二、附註二三、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明細表九之數字隨前報表調整。(四)更正109年第二季合併報表:(1)P4-合併資產負債表109年6月30日(單位仟元)合約負債-流動--更正前194,945 更正後203,418 增加8,473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2)P5至P7-合併綜合損益表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單位仟元)工程收入--更正前595,203 更正後595,043 減少160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3)P8合併權益變動表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淨利(單位仟元)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更正前(4,726) 更正後(4,886) 減少160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4)P9至P11合併現金流量表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單位仟元)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更正前2,882 更正後2,722 減少160本期稅前淨利--更正前2,882 更正後2,722 減少160合約負債--更正前12,053 更正後12,213 增加160並修正相關受影響項目。(5)P19附註十、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調整應收帳款備抵損失矩陣中部分帳款之區間,惟備抵損失合計數及攤銷後成本合計數金額均未變動。(6)附註二六、附註二七、附註二九、附註四一、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之數字隨前報表調整。6.因應措施:修正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報、108年第四季個體財報及合併財報、109年第二季合併財報,並重新上傳108年第二季iXBRL、108年第四季iXBRL、109年第二季iXBRL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0/302.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5月13日證櫃審字第 1090100525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9年9月自結財務報表財務比率(1)負債比率 79.41%(2)流動比率 114.04%(3)速動比率 53.91%
1.事實發生日:109/09/292.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5月13日證櫃審字第 1090100525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9年8月自結財務報表財務比率(1)負債比率 78.73%(2)流動比率 114.07%(3)速動比率 46.04%
1.事實發生日:109/08/262.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5月13日證櫃審字第 1090100525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9年7月自結財務報表財務比率(1)負債比率 78.20%(2)流動比率 113.52%(3)速動比率 49.39%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公告1.事實發生日:109/08/2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太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4,018(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2,98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12,98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5,06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授信額度申請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56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被背書保證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2)日期:與銀行解除授信合約時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770,09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33,01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28.52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47.52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9年Q2財報。 (2)匯率為109/07/31 美金匯率 29.48、人民幣匯率 4.2206)。
1.事實發生日:109/08/132.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討論事項決議如下(一)承認109年第2季度合併財務報表。(二)通過申請金融機構授信額度案。(三)通過海外子公司資金貸與授權額度案。(四)通過本公司背書保證案。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公告1.事實發生日:109/08/1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太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4,018(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2,98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2,98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5,06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授信額度申請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56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被背書保證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2)日期:與銀行解除授信合約時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770,09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23,01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24.91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43.91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9年Q2財報。 (2)匯率為109/07/31 美金匯率 29.48、人民幣匯率 4.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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