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拓科技(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02/24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補充說明(更正2/19)。環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項:壹、本公司於民國108年12月31日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新字第1080013885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本公司民國108年12月26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並授權董事長另訂定全面換發無實體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公告如后:一、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95,099,97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50,999,740元。換發後新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二、自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換股比率:1:1。(二)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9年2月17日。(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9年02月18日起至民國109年02月27日止。(四)全面無實體換票基準日:民國109年02月22日。(五)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9年03月02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六)民國109年03月02日起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五)貴 股東如欲將無實體股數,撥入至證券集保帳戶,需俟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並公告本公司股票開始為興櫃股票之櫃檯買賣日期後始能為之,屆時請貴 股東於本公司興櫃掛牌之日起至往來券商補登集保存摺查詢。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一)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二)辦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三)聯絡電話:(02)2504-8125。(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05:00,星期例假日除外六、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2/192.發生緣由:調整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日期。 茲因作業時程調整,原訂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日期將暫緩實施, 其後續之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作業等事項,屆時將由董 事長視實際作業進度另行公告。3.因應措施: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再行公告相關日期。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與委任第一屆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事宜1.事實發生日:109/02/17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與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於民國108年12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另於民國109年2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二)本公司於民國109年2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三)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蘇慈玲女士、薛仲祐先生、黃順天先生。(四)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民國109年2月17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 日相同。
1.事實發生日:109/02/1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09年股東常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年2月17日(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9時整(3)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縣枋寮鄉永翔路25號2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 1-2.108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1-3.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1-4.訂定「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1-5.訂定「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1-6.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 (2)承認事項: 2-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2.108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事項: 3-1.修訂「公司章程」案。 3-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4.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3-5.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3-6.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暨更名案。 3-7.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案。 3-8.初次申請上市前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討論案。 (4)選舉事項: 4-1.全面改選董事案。 (5)其他議案: 5-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6)臨時動議 (7)散會(5)其他應行公告事項(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07(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05
1.事實發生日:109/01/09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環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項:壹、本公司於民國108年12月31日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新字第1080013885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本公司民國108年12月26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並授權董事長另訂定全面換發無實體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公告如后:一、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95,099,97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50,999,740元。換發後新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二、自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換股比率:1:1。(二)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9年2月17日。(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9年02月18日起至民國109年02月27日止。(四)全面無實體換票基準日:民國109年02月22日。(五)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9年03月02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六)民國109年03月02日起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一)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二)辦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三)聯絡電話:(02)2504-8125。(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05:00,星期例假日除外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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