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瓦城泰統(上)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1/05/1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皓元 副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秀玲 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1/05/158.新任者聯絡電話:(02)6620-699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NT$142,128,000元(每股NT$8)3.其他應敘明事項:100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擬議通過如下:(1)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NT$1,495,813元,董監事酬勞NT$0元。 (2)本次盈餘分派案需俟101/06/15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始生效力。
揭露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s)對本公司101年1月1日開帳資產負債表之影響1.事實發生日:101/04/202.公司名稱:瓦城泰統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揭露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s)對本公司101年1月1日開帳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6.因應措施:(1)董事會通過日期:101年04月20日 (2)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之時間:102年01月01日 (3)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 本公司IFRSs轉換進度係依IFRSs轉換計畫執行無誤。 (4)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 差異: 經評估主要係員工福利之會計準則可能產生重大差異。 A.退休金: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採緩衝區法認列為當期淨退休金成本。依IFRSs規 定,本公司採一次性認列精算損益於其他綜合淨利中。於轉換日擬依IFRS1將與員工福 利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 B.未休假獎金: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本公司係 依實際支付時認列相關費用。惟依IFRSs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 之累積未休假獎金費用。 (5)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 針對可能產生重大之會計差異,初步評估將使資產增加2,576仟元,負債增加15,154仟元 ,股東權益減少12,578仟元,其主要影響項目如下: A.退休金:淨值減少5,212仟元。 B.未休假獎金:淨值減少7,366仟元。 (6)評價作業方式,包括係自行評估或委託獨立評價人員評價及評價方法,並敘明會計師 複核意見內容: 前述退休金影響數係以精算師出具之退休金精算評估為依據,未休假獎金係本公司自行 評估計算。本會計師依據民國99年12月9日證櫃監字第0990030043號函規定,對第一段 所述之瓦城泰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編製之前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進行複核, 並未發現前開資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 (7)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 上述係依據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IFRSs 、預計於民國1 0 2 年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所擬採用之會計政策,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所擬選擇之豁免編製,惟本公司目前之評估結果,可能受未來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之新發布或修訂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訂影響,而與未來採用 IFRSs 所產生之會計政策實際差異及影響有所不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1/03/16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0/01/01∼100/12/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櫃作業需求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1/03/16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62.報導日期:101/03/13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法人預估,瓦城每季營收較去年同期可望維持三至四成增長,第一季營收年 增率可達四成,全年每股稅後純益上看10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推估,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本公司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76號7樓之1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三) 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1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5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權 起迄日期:101/4/6(五)至101/4/17(二)。 受理提案地點: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22巷2弄2號3樓(財務部收)。 (二)有關100年度盈餘分派內容擬於股東常會召開前四十日,經 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B82.報導日期:101/02/153.報導內容:蘋果日報:法人估,獲利將賺超過1個股本,營收、獲利雙創歷史新高。。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推估,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本公司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1/01/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潓瑩 財務部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辭職 6.異動原因:原代理發言人因個人生涯規劃因素離職。 7.生效日期:101/01/31 8.新任者聯絡電話:NA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2.報導日期:100/10/31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法人估10月營收年增率也可達三成以上,全年營收可望成長三至四成。預估全年每股稅後純益可達10元新高。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推估,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本公司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0/032.公司名稱:瓦城泰統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10月0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因應本公司營運所需,擬將公司原登記地由「台北市安和路2段133號4樓」遷址至「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76號7樓之1」,將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C32.報導日期:100/09/22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法人推估,下半年在持續展店下,預估全年獲利將再逼近一個資本額。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推估,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本公司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9/2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廖文旭先生, 利平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獨立董事:江偉儀先生, 上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獨立董事:包益民先生, 包氏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0/09/2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9/2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徐承義 先生-瓦城泰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哲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丹鳳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徐承義/遠冠(股)公司董事長/非常泰(股)公司董事/瓦城(股)公司董事長(2)哲泰(股)公司代表人吳丹鳳/遠冠(股)公司董事/非常泰(股)公司董事長/瓦城(股)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0/09/202.重要決議事項:一、討論暨選舉事項:(1)通過本公司擬向主管機關申請股票上櫃案。(2)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上櫃公開承銷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6)通過訂定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7)通過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案。選任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任期自100年09月20日至103年09月19日止,新任董事名單如下:董事當選名單:徐承義、哲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丹鳳、哲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明賢、孫大龍。獨立董事當選名單:廖文旭、江偉儀、包益民。(8)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二、臨時動議:無。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0/09/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徐承義,瓦城泰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徐承義,瓦城泰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6.新任生效日期:100/09/2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中國時報B3版2.報導日期:100/09/163.報導內容:法人認為本公司100/09/16登錄興櫃參考價格為180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登錄興櫃參考價格應為190元,此為媒體誤植。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澄清100年9月16日經濟日報、工商時報、蘋果日報、鉅亨網及中央社有關本公司推估年營收及獲利之報導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7、工商時報B5、蘋果日報B4、鉅亨網及中央社網路新聞2.報導日期:100/09/163.報導內容:(1)經濟日報:預估年營收可望成長四成,營收突破新台幣15億元大關。(2)工商時報:法人認為,隨著持續拓點展店,瓦城今年可望賺回一個資本額。(3)蘋果日報:法人因此推估,今年每股純益可逾10元,要賺上一個股本不難。(4)鉅亨網:瓦城泰統明190元登錄興櫃,新店加持,全年估賺一個股本。(9/15)(5)中央社:上半年瓦城每股已賺4.51元,全年上看10元。法人估計,在營收獲利可望持續攀升下,全年可望賺進一個股本。(9/15)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推估,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本公司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之相關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0/09/2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8/2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9/20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第一七○、一七一、一七二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及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28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9/20 下午三時整三、開會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76號7樓之1會議室。四、召集事由:(一) 討論暨選舉事項:1、本公司擬向主管機關申請股票上櫃案。2、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上櫃公開承銷案。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6、訂定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7、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案。8、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二) 臨時動議:五、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100年08月22日至100年09月20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因最後過戶日100年8月2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0年8月19日(星期五)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0年8月2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二)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洽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補發,電話:(02)2703-5000。(三)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凡持股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概依公告為之,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份證及印鑑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四)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開會日前二十三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76號7樓之1 財務部收),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五)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相關規定,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凡欲辦理提名之股東,請於100年08月12日起至100年08月22日下午五時前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76號7樓之1 財務部收),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函件]字樣。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名並檢核貴股東相關提名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公告內容:一、依據:本公司100年7月28日董事會決議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17,76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77,660,000元。股票換發無實體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實體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二)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8月22日起至100年9月8日止。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0年8月19日。3.全面換發基準日:民國100年8月26日。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民國100年9月9日。(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2.股票簽證機構:無。(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送股票換發無實體通知書給各股東。2.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3.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0年9月9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4.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須俟100年9月9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後,再辦理劃撥。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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