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光企業(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4/192.發生緣由: 依據董事會決議,擬於102年6月24日召開股東常會,本公司停止過戶時間為 102年4月26日至102年6月24日止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張璞稜、張志峰、張曉錚、尚嘉資產管理(股)公司、得豐投資有限公司 監察人: 蔡佳玲、許順發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張璞稜、張志峰、張曉錚、尚嘉資產管理(股)公司、得豐投資有限公司 監察人: 蔡佳玲、許順發 4.異動原因:股東會選任新董監事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 張璞稜:655,384股、張志峰:301,370股、張曉錚:578,500股 尚嘉資產管理(股)公司:3,111,000股、得豐投資有限公司:4,000股 監察人: 蔡佳玲:213,457股、許順發:1,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8/04/16~101/04/157.新任生效日期:101/06/15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1/06/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張璞稜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其擔任其他企業之董事或經理人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NA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張璞稜、張志峰、張曉錚、尚嘉資產管理(股)公司、得豐投資有限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本公司同意董事為自己或有投資、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2.本公司同一法人董事因業務需要,改派法人代表時,解除該等法人董事代表競業禁 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NA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全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6/152.發生緣由: 依據股東會決議; 1.決定分派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5元,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及發放相關事宜. 2.永康科工區投資案:建置球化廠之土地及廠房投資案,授權董事會視公司資金狀況 及需求,規劃相關事宜,授權投資金額為新台幣2億9仟萬元.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1/06/15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及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璞稜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璞稜(兼任總經理)5.異動原因:董事會完成新選任6.新任生效日期:101/06/1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101年現金股利分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案,業經101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 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5元.二.訂定101年7月16日為除息基準日,現金股利訂於101年7月17日於本公司以現金或匯款方式發放(匯費由股東自行負擔)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7月12日起至101年7月1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101年7月11日下午4點前,駕臨本公司股務組(台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202巷239號,電話:06-2663221轉633)辦理過戶事宜,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董事會決議通過100年度股利分配公告內容: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計新台幣12,70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股利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2)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0,476,477元。(3)提撥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2,095,295元。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1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1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5公告內容:主旨:公告本公司召開101年股東常會依據: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1年2月16日董事會之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101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九點。二、開會地點:本公司B1會議廳(台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202巷239號)三、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財務報告。(二)承認事項:1.100年度財務報告承認案。2.100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取得與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2.提報投資計畫。(四)選舉事項: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事宜。(五)其他議案與臨時動議。四、股票停止過戶日期:101年4月17日至101年6月15日止,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敬請於101年4月16日下午4點前,駕臨或郵寄本公司(郵戳為憑)。
福光高精度螺絲 多元選擇2012-01-11 01:30 工商時報 【郭文正】 於國內外以專業生產螺絲享有盛名的福光企業公司,自增加廠內自動化設備與改善生產流程後,在交貨期與品質的掌控上也更為順暢,且整體的生產效率與效益都在穩定中成長,而經由全新的營運策略與集團下的聚巨豐公司相互搭配,在今年漸趨保守的大環境中,將趁勢以更活絡的接單策略與集團的競爭優勢加碼搶進全球螺絲市場。 福光公司近年來持續運用自行研發製造螺絲成型機的優勢,逐漸加強提供耐用又兼具穩定性的量產品生產製造,尤其在內六角強力螺絲系列的製程、良率、品質與耐用性等更為專精且享譽國際,並經由製造部門與業務部門的充分搭配,讓公司的策略更有發揮的空間,而且在內部管理與生產流程持續提升之後,藉由螺絲成品高精度品質與更穩定的交貨期,可讓客戶感受到福光企業公司更有誠意與效率的合作契機,以期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共創榮景。 該公司因擁有豐富的製造經驗累積所以能打造出各式高精度的螺絲,而且各種材質都能勝任,加上本身擁有堅強的螺絲成型機研發部門,除了不斷推陳出新的機種供應自家螺絲製造部門使用,也經由螺絲製造部門人員豐富的現場操作機台經驗與驗證,相互切磋學習進而持續提升生產效率,再加上現階段經由集團式經營與聚巨豐公司的分工合作,可藉由兩家公司的銷售體系擴大層面分別或統合接單,以提供客戶更多元的選擇與採購的便利性。
1.事實發生日:100/07/082.發生緣由:a.依據6月20日股東會決議,由董事會規劃菲律賓投資設廠事宜b.由本公司在薩摩亞註冊成立FKE Holding Co.,Ltd.(福光企業控股有限公司),資本淨額美金160萬元c.再由FKE Holding Co.,Ltd.至菲律賓登記新公司設立福光海外廠(Fwu Kuang Entereprises Corp.)d.本案如奉核可報備投審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6/20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0年6月20日之股東會決議,茲授權董事會視公司資金之狀況及市場成長之需求,規劃執行海外投資設廠之相關事宜,授權投資金額為新台幣5億元以內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6/212.契約相對人:大眾商業銀行等10家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0/06/2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三年期新台幣5.8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清償金融負債、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及購料開狀之所需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清償金融負債、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及購料開狀之所需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福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現金股利分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案,業經100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在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二.訂定100年7月18日為除息基準日,現金股利訂於100年7月19日於本公司以現金或匯款方式發放(匯費由股東自行負擔)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7月14日至同年7月1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100年7月13日下午4點前駕臨本公司股務組(台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202巷239號,電話:06-2663221轉633)辦理過戶事宜,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9/03/182.發生緣由:業經董事會開會決議將於99年6月18日召開股東常會,本公司停止過戶時間為99年4月20日至99年6月18日止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2/21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菲律賓投資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6/292.發生緣由:98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時,會中決議暫緩撤銷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8/03/1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張璞稜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其擔任其他企業之董事或經理人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8/03/17-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98/03/1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張璞稜、張志峰、張曉錚、尚嘉資產管理(股)公司、得豐投資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本公司同意董事為自己或有投資、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2.本公司同一法人董事因業務需要,改派法人代表時,解除該等法人董事代表競業禁止之限制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NA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全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8/03/1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張璞稜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其擔任其他企業之董事或經理人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NA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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