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妍生技(上)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接獲通知皮下填補劑Hya-Dermis產品取得韓國衛生單位(KFDA)上市許可。 1.事實發生日:100/06/022.公司名稱: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自行研究開發之皮下填補劑Hya-Dermis產品取得韓國衛生單位(KFDA)上市許可。6.因應措施:調整生產排程以因應增加之訂單。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6/02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Steady Distribution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0/06/02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Steady Distribution為本公司之Hya-Dermis產品於南非之經銷商。(2)Hya-Dermis於南非上市查驗登記相關費用及程序,由Steady Distribution負責。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有利本公司開發之Hya-Dermis產品未來全球銷售佈局。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簽署協議,授權Steady Distribution引進皮下填補劑Hya-Dermis產品至南非。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5/272.公司名稱: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塑化劑(DEHP)污染食品風暴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未造成影響,本公司亦無生產或銷售任何使用此化學品之產品。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4/282.公司名稱: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0/04/28董事會議重要決議事項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承認99年度決算表冊暨營業報告書。(2)通過99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新增台灣銀行短期綜合授信案。(4)通過調整公司組織架構案。(5)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6)通過訂定「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案。(7)通過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案。(8)通過獨立董事提名侯選人資格條件審查案。(9)通過董事及監察人之報酬案。(10)通過於香港設立子公司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99年度結算後仍有待彌補虧損,故不予分派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第1次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99年11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0,000,00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2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1873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100年3月29日加授高字第100003008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 原已發行股份總額:實收資本額350,000,000元分為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50,000,000元整。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係採無實體股票之方式發行。(三)增資發行新股後之股份總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四、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0年4月22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下:(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股票發放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撥入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逕往該證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開立集保帳戶後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發放通知書」及「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配發。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0/03/14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榮華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蕭明芳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國宗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許振隆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因應公司未來發展之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0/03/14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2/3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5,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4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267條,保留14.95%計747,500股予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本次現金增資並未對外公開銷售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餘85.05%,計4,252,5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21.5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益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廠房設備更新購置及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01/24(2)最後過戶日:100/01/19(3)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1/20(4)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1/24(5)股款繳納期間:100年2月1日至100年3月4日為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期間(6)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7)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8)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1873號函申報生效。
1.事實發生日:99/06/30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九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原股東暨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民國99年06月29日截止,經查尚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民國99年06月30日至99年08月2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匯款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高雄分行(匯款帳號:0340717403768、收款人戶名: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匯款人請務必填寫股東本人名字及股東戶號,並留存聯絡電話,便於確認認股資料,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
主旨: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六月八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5,000,00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九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26959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一、C801030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二、F107200化學原料批發業。三、F2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四、 F401010國際貿易業。五、IC01010藥品檢驗業。六、I103060管理顧問業。七、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八、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九、IG01010生物技術服務業。十、CI99990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十一、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十二、C801990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十三、C802100化粧品製造業。十四、F108040化粧品批發業。十五、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十六、C110010飲料製造業。十七、C802041西藥製造業。十八、F108021西藥批發業。十九、F208021西藥零售業。二十、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二十一、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二十二、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二十三、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 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500,000,000元整,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15,000,000元,分為31,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南六路9號。(五)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三日訂定,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八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一、現金增資普通股3,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以新台幣10元發行。二、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提撥百分之十由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百分之九十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認購100股,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三、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本次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350,000,000元,分為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週轉金。(十一)現金增資認股股款繳納期限:員工及原股東繳款期限為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至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止,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奉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銀行辦理認股繳款手續,逾期未認繳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其權利。(十二)現金增資代收股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高雄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一個月內配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參、茲訂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六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二日至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六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逕洽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準)至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妥過戶手續。肆、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9/03/162.發生緣由:本公司所研發生產之第三類醫療器材海德密絲皮下填補劑(Hya-DermisFacial Dermal Implant)取得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3.因應措施:可開始行銷國內市場、並加速國外地區產品銷售許可之查驗登記及營業拓展進度。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7/12/24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12月18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68403號函,核准97年度現金增資案申請延長募集,預計現金增資募集期限至98年2月28日前完成募資計畫。3.因應措施:股東及員工擬以特定人身份參與認股。4.其他應敘明事項:承諾書本公司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7年9月10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47470號函辦理九十七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繳款募集資金作業。因考量資本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規劃,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提出申請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至98年2月28日止,俾使本公司獲致充足時間募足資金,以利營運。若員工、原始股東或認股人可提出合理或具体理由證明其權利因本公司本次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受損者,本公司願依照郵政儲匯局一年期定存利率2.15%加計利息返還,以負賠償之責任。立書人: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韓開程統一編號:13159100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南六路九號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八日============================================================================承諾書本人為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負責人,該公司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7年9月10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47470號函辦理九十七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繳款募集資金作業。因考量資本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規劃,業經該公司董事會決議,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提出申請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至98年2月28日止,俾使該公司獲致充足時間募足資金,以利營運。若員工、原始股東或認股人可提出合理或具体理由證明其權利因該公司本次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受損者,本人願依照郵政儲匯局一年期定存利率2.15%加計利息返還,以負賠償之責任。立書人:韓開程地址:高雄市楠梓區軍校路880巷18弄11號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八日============================================================================九十七年第二次現金增資展延繳款補償方案本公司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7年9月10日金管證一字0970047470號函辦理九十七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繳款募集資金作業。因考量資本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規劃,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提出申請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至98年2月28日止。針對員工、原始股東或認股人因前述展延作業受有損失者,有下列二種情形予以補償:1.已繳交股款之員工、原始股東或認股人:如本次現金增資展延後仍無法如期完成,所繳交之股款,自繳納日起計算至返還日止,依照郵政儲匯局一年期定存利率2.15%加計利息返還。2.未繳交股款之員工、原始股東或認股人:如本次現金增資展延因而受損者,若提出具體事證,經法院判定且確認歸屬本公司之責任,本公司願負賠償之責。公 司: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韓開程統一編號:13159100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南六路九號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八日
1.事實發生日:97/11/032.發生緣由:公司內部組織調整。3.因應措施:由新任稽核接任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柔淳,稽核。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戴毓倫,稽核。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7/10/222.發生緣由:(1)本公司九十七年現金增資新台幣99,950,000元整乙案,原定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一日截止,經核計尚有部份股東未繳款,特再催繳。(2)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請於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起至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止,持原寄給之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前往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高雄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繳款或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繳款事宜,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02)2382-6789分機327張先生洽詢。
1.事實發生日:97/09/22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九十七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3.因應措施:(1)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發行股數:9,995,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99,950,000元整(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整。(6)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10.06%, 計1,005,91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89.94%, 即8,989,09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等用途。4.其他應敘明事項:茲訂定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七年九月二十六日起至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股東務必於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洽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辦理過戶手續者以郵戳日期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前為憑。
說明本公司透明質酸醫療器材產品關節腔注射劑取得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內銷)許可證1.事實發生日:97/09/092.發生緣由:本公司透明質酸產品關節腔注射劑取得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內銷)許可證。3.因應措施:外銷及內銷許可證均已取得,將可積極進行國內外市場招商。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業務推廣將有正面助益。
公告本公司撤銷97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廢止本次現金增資案1.事實發生日:97/07/012.發生緣由:(1)本公司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60075269號函,核准發行新股新台幣壹億元,分壹仟萬股,每股以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在案,本公司於97年1月31日經董事會通過增資發行新股案。(2)因特定人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趕辦不及,無法於97年6月21日前完成本次現金增資,經本公司97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撤銷前開董事會通過之現金增資案。(3)97年7月1日接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70032865號函,同意廢止本次現金增資案。3.因應措施:經本公司97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將視實際營運狀況,配合特定法人評估作業,擇期再辦理現金增資,並積極創造業績營收,挹注營運資金,以利公司正常運作。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於97年7月11日前,對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依法加算利息返還。
1.事實發生日:97/06/192.發生緣由:(1)依據本公司97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2)因本公司洽特定人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趕辦不及,致使本次現金增資無法於97年6月20日前募集完成,決議向主管機關辦理本次現金增資撤銷申請。3.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將視實際營運狀況,並配合特定法人作業進度,擇期辦理現金增資,並積極創造營收,挹注營運資金,以利公司正常運作。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股東已於繳款期間繳款者,向主管機關申報再依相關規定辦理退款。
1.事實發生日:97/03/142.發生緣由:(1).本公司九十七年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整乙案,原定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截止,經核計尚有部份股東未繳款,特再催繳。(2).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請於九十七年三月十五日起至九十七年四月十五日止,持原寄給之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前往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高雄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97/01/3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九十七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3.因應措施:(1)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發行股數:1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壹億元整(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整。(6)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13.98%, 計1,398,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86.02%, 即8,602,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等用途。4.其他應敘明事項:茲訂定九十七年二月十五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七年二月十一日起至九十七年二月十五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因配合年節假日請股東務必於九十七年二月四日(星期一)上午十二時前(本代理部於九十七年二月四日中午十二時起至二月十一日停止辦理過戶作業)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辦理過戶手續者以郵戳日期九十七年二月十日前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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