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品科技(未)公司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6/28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9元,共計新台幣14,272,229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07/135.最後過戶日:100/07/14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7/15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7/198.除權(息)基準日:100/07/1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0/06/28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股東紅利分派現金股利14,272,229元(每股新台幣0.9元)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2,121,589元董監酬勞原擬訂為新台幣303,084元,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修正為新台幣290,000元(3)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通過修訂「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案。(5)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6)補選獨立董事一席。當選獨立董事:蔡文能。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0/06/28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監酬勞303,084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監酬勞290,000元4.變更原因: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修正。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沈華榮-元培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蔡文能-育達商業科技大學多媒體與遊戲發展科學系副教授。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獨立董事辭職補選。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098/06/09~101/06/087.新任生效日期:100/06/2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4%。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5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6/092.公司名稱: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99年度年報第60頁(補充關係企業資訊)6.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度重上更(一)字第2號2.事實發生日:100/05/0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群聯電子(股)公司提起民事更一審上訴,主張本公司因未履行軟體開發合約,致損害其利益,要求本公司賠償。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4,272,229元(每股擬配發現金股利約新台幣0.9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九十九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擬議通過,相關資訊如下:a.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2,121,589元;董監事酬勞金額303,084元。b.本次盈餘分派所訂各項條件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或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c.現金股利分配案,俟提請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現金股利發放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a.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b.監察人查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事項:a.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b.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3)討論事項:a.修訂「公司章程」案。b.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C.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5)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a.提案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b.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c.受理期間:100年4月21日起至100年5月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5月1日下午四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d.受理處所: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電話:(03)5772211分機666任小姐﹞。e.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a.提名資格: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及本公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b.獨立董事應選名額:1名。c.受理期間:100年4月21日起至100年5月1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0年5月1日下午四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d.受理處所: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電話:(03)5772211分機666任小姐)。e.提名人應檢附文件: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主旨: 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現金股利分派公告 三、依據:本公司99年06月23日股東常會及董事會決議,並依公司法165條及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 99年07月15日 至 99年07月19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五、公告事項: (一)年度: 99 第 1 次除權/除息 (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 ☉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 額 定: 26,000,000 股、金額: 260,000,0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 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 股): 15,442,532 股、金額: 154,425,320 元,每股面額: 10 元 已完成變更登記: 15,442,532 股、金額: 154,425,320 元,每股面額: 10 元 (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訂立章程日期民國七十八年九月七日;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四)本次增資總額: ○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 *(有償)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特別股 : 股,每股認購金額: 元/股 其中 a.公開承銷: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b.員工認購: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c.原股東認購: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 ,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 *(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 股 *資本公積轉增資: 股 *員工紅利轉增資: 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 *共計 股,金額: 元 *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 (五)權利分派內容: *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 ※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元認購 ○普通股○特別股 股 特別股(代碼: ):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元認購 ○普通股○特別股 股 ※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1.20000000 元,現金股利總額 18,531,039 元 特別股(代碼: ):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元,現金股利總額 元 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2,608,847 元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本公司計持有庫藏股 0 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計普通股 15,442,532 股(含未變更之轉換公司債轉換或因認股權行使而發行之普通股 0 股),特別股 0 股。 *畸零股之處理方式: 不適用 *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 99年06月23日 股東會通過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 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元, 股(普通股) 2.每股面額 元,分次發行。 3.特別股部分: 股 (七)權利分派基準日: 99年07月19日 除權/除息交易日: 99年07月13日 (八)增資計劃/用途: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 99年07月14日  16時00分 前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華南永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機構地址: 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辦理過戶機構電話: (02)2718-6425 (三)辦理過戶方式:茲訂99年7月19日為增資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自99年7月15日起至99年7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7月14日(星期三)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TEL:(02)2718-6425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四)其他: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並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將由股東自行負擔,惟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現金股利預計於99年8月5日發放。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無。 八、特此公告
1.股東會日期:99/06/23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3)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4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8,531,039元(每股擬配發現金股利約新台幣1.2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九十八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擬議通過,相關資訊如下:a.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2,608,847元;董監事酬勞金額372,692元。b.本次盈餘分派所訂各項條件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或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c.現金股利分配案,俟提請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現金股利發放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4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a.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b.監察人查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c.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2)承認事項:a.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b.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3)討論事項:a.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b.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4)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3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a.提案資格:依公司法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b.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c.受理期間:99年4月16日起至99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26日下午四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d.受理處所: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電話:(03)5772211分機666任小姐﹞。e.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4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1)適用對象:本辦法之適用對象以本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持股百分之五十或以上之國內外分公司、子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且需為營運之重點人才,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2)發行對象與條件:得為認股權人及其得認股數量,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其它管理上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認股人名單及數量後,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3)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總數為1,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一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普通股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註)之50%,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認股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日普通股收盤價之50%。實際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註:所稱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二)權利期間: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自認股權憑證發行翌日起算,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份之認股數量外,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之後,除依本辦法八規定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期間外,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利行使期間及比例,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訂定。若未另訂則依下列比例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屆滿二年  50%屆滿三年  100%(三)認購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有下列情形者,則採以下列方式處理:(1)離職人員(含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資遣、解僱)權益處理:A.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須自在職最後一日翌日起算30日內一次行使完認股權利(且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惟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則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B.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於在職最後一日翌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2)退休、死亡或職業災害之權益處理:認股權人在職期間退休、死亡或因職業災害致傷殘經醫院證明無法繼續任職者,應自事實發生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半年內由其本人或繼承人一次行使完認股權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惟前述半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3)調職之權益處理:如認股權人調職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並經董事長核准者,可依前述五、2規定之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範圍)。(4)留職停薪之權益處理: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算30日一次行使完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利,惟本條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仍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之,但行使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5)其它終止僱傭關係:除上述原因外,其它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整,依本條所規定之權利期間及權利行使時程行使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6)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或經本公司撤銷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8.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1)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現金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它公司股份發行新?IMG SRC="/WF_SQL_XSRF.html">
1.股東會日期:98/06/09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2)承認九十七年度盈虧撥補案。(3)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4)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6)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7)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a.董事: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振漢。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文昌。董事:賴頌傑。董事:台大創新育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章青駒。b.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沈華榮。獨立董事:張靜宇。c.監察人:監察人:泛雅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謝續平。監察人:方美文。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98/06/0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劉振漢先生,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劉振漢先生,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6.新任生效日期:98/06/0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06/0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振漢。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昌。董事:賴頌傑。董事:台大創新育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學愚。董事:章青駒。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振漢。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昌。董事:賴頌傑。董事:台大創新育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章青駒。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振漢:1,861,200股。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昌:1,861,200股。董事:賴頌傑:368,658股。董事:台大創新育成股份有限公司:477,405股。董事:章青駒:21,218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5/12/06~98/12/058.新任生效日期:98/06/09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06/0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監察人:泛雅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謝續平。監察人:方美文。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監察人:泛雅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謝續平。監察人:方美文。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監察人:泛雅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861,200股。監察人:謝續平:0股。監察人:方美文: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5/12/06~98/12/058.新任生效日期:98/06/09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06/0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王克陸-國立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副教授。獨立董事:張明峰-國立交通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沈華榮-元培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獨立董事:張靜宇-工業技術研究院稽核室主任。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6/06/26~98/12/057.新任生效日期:98/06/0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旭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96年度智字第37號2.事實發生日:98/03/2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就本公司與旭辰資訊公司間之專利侵權案,雙方已達成訴訟和解。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請律師當庭撤回訴訟。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19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09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a.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b.監察人查核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c.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d.其他報告事項。(2)承認事項:a.承認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案。b.承認九十七年度盈虧撥補案。(3)討論事項:a.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b.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c.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d.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5)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1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09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a.提案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b.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c.受理期間:98年4月7日起至98年4月1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8年4月16日下午四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d.受理處所: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電話:(03)5772211分機666任小姐﹞。e.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a.提名資格: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及本公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b.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c.受理期間:98年4月7日起至98年4月16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98年4月16日下午四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d.受理處所: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電話:(03)5772211分機666任小姐)。e.提名人應檢附文件: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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