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品科技(未)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a.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b.一○三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c.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2)承認事項: a.承認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承認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及選舉事項: a.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b.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c.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d.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e.擬解除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4)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a.提案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b.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c.受理期間:104年4月24日起至104年5月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4年5月4日下午四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d.受理處所: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 e.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 a.提名資格: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及本公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b.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 c.受理期間:104年4月24日起至104年5月4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 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4年5月4日下午四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 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d.受理處所: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 電話:(03)5772211分機666任小姐)。 e.提名人應檢附文件: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 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3/24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以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976,169元。以資本公積彌補虧損11,572,466元。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3/10/172.公司名稱: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公告資金貸與子公司誤將金額以元為單位公告,更正以仟元為單位後重新公告上傳。6.因應措施:更正金額單位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0/172.公司名稱: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公告資金貸與子公司誤將金額以元為單位公告,更正以仟元為單位後重新公告上傳。6.因應措施:更正金額單位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3/2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章青駒先生/本公司現任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純圭女士/精品科技管理部經理(97-100年)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依法解任6.異動原因:由於章青駒先生為本公司一般董事,依據「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 條第5 項規定,薪資報酬委員會三分之一以下之成員得由公司一般董事擔任之緩衝期間於103年3月19日屆滿。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06/06_103/03/198.新任生效日期:103/03/2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a.一○二年度營業報告。b.一○二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2)承認事項:a.承認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b.承認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a.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4)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a.提案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b.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c.受理期間:103年4月18日起至103年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3年4月29日下午四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d.受理處所: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e.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3/20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1.其他調整事項係_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_。2.本年度以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3,692,102元。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6/1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25元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25元,共計新台幣7,929,016元。4.除權(息)交易日:102/07/015.最後過戶日:102/07/02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7/03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7/078.除權(息)基準日:102/07/0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2/06/13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3)通過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6)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7)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8)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3/21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5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250000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929016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176572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1236002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3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a.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b.一○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c.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s) ,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d.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2)承認事項: a.承認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b.承認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a.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b.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C.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d.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e.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f.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3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a.提案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b.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c.受理期間:102年4月3日起至102年4月1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2年4月16日下午四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 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d.受理處所: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 e.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1.股東會日期:101/06/06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本公司100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本年度不分配股利、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7)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當選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振漢 當選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昌 當選董事:賴頌傑 當選董事:台大創新育成股份有限公司 當選董事:章青駒 當選獨立董事:張靜宇 當選獨立董事:蔡文能 當選監察人:泛雅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當選監察人:李增興 當選監察人:方美文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0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振漢。 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昌。 董事:賴頌傑。 董事:台大創新育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章青駒。 獨立董事:張靜宇。 獨立董事:蔡文能。 監察人:泛雅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謝續平。 監察人:方美文。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振漢。 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昌。 董事:賴頌傑。 董事:台大創新育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章青駒。 獨立董事:張靜宇。 獨立董事:蔡文能。 監察人:泛雅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李增興。 監察人:方美文。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振漢:1,861,200股。 董事:雅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昌:1,861,200股。 董事:賴頌傑:469,158股。 董事:台大創新育成股份有限公司:477,405股。 董事:章青駒:21,218股。 獨立董事:張靜宇:0股。 獨立董事:蔡文能:0股。 監察人:泛雅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861,200股。 監察人:李增興:0股。 監察人:方美文:0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09~101/06/088.新任生效日期:101/06/06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1/06/0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劉振漢先生,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劉振漢先生,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5.異動原因:101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後第一次董事會推舉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1/06/0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06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 章青駒先生: 本公司董事 (2) 張靜宇女士: 本公司獨立董事 (3) 蔡文能先生: 本公司獨立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 章青駒先生: 本公司董事 (2) 張靜宇女士: 本公司獨立董事 (3) 蔡文能先生: 本公司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董事會改選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2/27~101/06/088.新任生效日期:101/06/0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上訴人):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訴人):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0年上更(二)字第91號 2.事實發生日:101/04/1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群聯電子(股)公司提起民事更二審上訴,主張本公司因未履行軟體開發合約,致損害其利益,要求本公司賠償。 4.處理過程:臺灣高等法院判決如下:原判決除確定部分外廢棄,被上訴人(精品)應給付上訴人(群聯)新臺幣柒拾萬元,及自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 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第一、二審及發回前第三審訴訟費用(除確定部分外),均由被上 訴人負擔。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件訴訟對本公司之財務並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100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31,495元,依法提撥法定盈餘公積10%, 新台幣3,149元,可供分配盈餘28,346元,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擬議通過, 本年度盈餘全數保留不予分配。 3.其他應敘明事項:100年度無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0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a.一○○年度營業報告。 b.監察人查核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 a.承認一○○年度決算表冊案。 b.承認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a.修訂「公司章程」案。 b.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C.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d.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4)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5)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0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06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a.提案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b.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c.受理期間:101年3月30日起至101年4月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1年4月9日下午四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 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d.受理處所: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 e.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 a.提名資格: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及本公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b.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 c.受理期間:101年3月30日起至101年4月9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 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1年4月9日下午四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 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 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d.受理處所: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埔頂路18號8樓﹞。 e.提名人應檢附文件: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 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 章青駒先生: 本公司董事(2) 張靜宇女士: 本公司獨立董事(3) 蔡文能先生: 本公司獨立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100/12/2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其任期自100年12月27日起至101年6月8日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有關群聯電子向最高法院提起民事更一審之上訴,最高法院部分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部分予以駁回。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上訴人: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訴人: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最高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度台上字第1838號2.事實發生日:100/11/1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群聯電子(股)公司提起民事更一審上訴,主張本公司因未履行軟體開發合約,致損害其利益,要求本公司賠償。4.處理過程:最高法院判決如下:原判決關於駁回上訴人(群聯)請求給付開發費用損害新台幣七十萬元本息之上訴及該訴訟費用部分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其他上訴駁回。第三審訴訟費用關於駁回其他上訴部分,由上訴人(群聯)負擔。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