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陽科技(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10/22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宥杏股份有限公司
3.因應措施: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宥杏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10/22~114/10/2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600,000股
每股價格新台幣83.33元
總交易金額新台幣5,00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宥杏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業務往來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
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
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投資協議執行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附買回條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參考依據:致遠國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
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股(含本次交易)之數量:600,000股
累積交易金額(含本次交易):新台幣5,000萬元
累積持股比例:4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
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
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總資產比例:10.61%
佔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23.73%
營運資金數額:133,479,756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策略規劃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14 年 10 月 22 日
18.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是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0.會計師姓名:阮瓊華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台財證登(六)字第2719號
22.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3.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4.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26.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宥杏股份有限公司
3.因應措施: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宥杏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10/22~114/10/2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600,000股
每股價格新台幣83.33元
總交易金額新台幣5,00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宥杏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業務往來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
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
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投資協議執行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附買回條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參考依據:致遠國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
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股(含本次交易)之數量:600,000股
累積交易金額(含本次交易):新台幣5,000萬元
累積持股比例:4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
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
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總資產比例:10.61%
佔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23.73%
營運資金數額:133,479,756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策略規劃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14 年 10 月 22 日
18.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是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0.會計師姓名:阮瓊華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台財證登(六)字第2719號
22.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3.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4.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26.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10/02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35元,
實收股款總計新台幣87,5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訂為114年10月02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35元,
實收股款總計新台幣87,5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訂為114年10月02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09月25日截止,惟仍有
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09月26日起至114年
10月27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新
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暨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
之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電話:(02)2563-571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09月25日截止,惟仍有
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09月26日起至114年
10月27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新
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暨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
之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電話:(02)2563-571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發生緣由:
(1)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2)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
董事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129,508 100%
3.因應措施:
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發生緣由:
(1)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2)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
董事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129,508 100%
3.因應措施:
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1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股票登錄興櫃案
3.因應措施:配合公司營運考量,擬向櫃買中心申請登錄興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股票登錄興櫃案
3.因應措施:配合公司營運考量,擬向櫃買中心申請登錄興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4年3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於114年4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8870號函核准在案,並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於114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0240號函核准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
至114年10月10日。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 114/08/26
(2)發行股數: 普通股2,500,000股。
(3)每股面額: 每股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 按面額計新台幣25,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5元。
(6)員工及原股東認購比例: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
250,000股,依本公司之「員工認股管理辦法」予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
2,25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認購之。
(7)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以及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購之。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
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本次增資訂定時程如下:
a.認股基準日:114/09/05
b.最後過戶日:114/08/31(適逢假日,提前至114年8月29日16:30止辦理過戶)
c.停止過戶期間:114/09/01~114/09/05
d.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4/09/19~114/09/25
e.特定人繳款期間:114/09/26~114/10/02
(12)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 114年8月26日
(13)委託代收款項機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
(14)委託存儲款項機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授權董事長訂定或修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
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文件及處理與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作業
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4年3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於114年4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8870號函核准在案,並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於114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0240號函核准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
至114年10月10日。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 114/08/26
(2)發行股數: 普通股2,500,000股。
(3)每股面額: 每股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 按面額計新台幣25,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5元。
(6)員工及原股東認購比例: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
250,000股,依本公司之「員工認股管理辦法」予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
2,25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認購之。
(7)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以及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購之。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
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本次增資訂定時程如下:
a.認股基準日:114/09/05
b.最後過戶日:114/08/31(適逢假日,提前至114年8月29日16:30止辦理過戶)
c.停止過戶期間:114/09/01~114/09/05
d.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4/09/19~114/09/25
e.特定人繳款期間:114/09/26~114/10/02
(12)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 114年8月26日
(13)委託代收款項機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
(14)委託存儲款項機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授權董事長訂定或修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
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文件及處理與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作業
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8/15
2.發生緣由: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宥杏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潛在投資對象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04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 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週轉
(9)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10)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11)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6294
(1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320
(13)計息方式:按月採台灣銀行基準利率計算
(14)還款之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
(15)還款之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
(1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950
(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5.46
(18)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8/15
2.發生緣由: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宥杏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潛在投資對象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04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 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週轉
(9)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10)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11)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6294
(1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320
(13)計息方式:按月採台灣銀行基準利率計算
(14)還款之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
(15)還款之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
(1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950
(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5.46
(18)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8/01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8/01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8/11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8/01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8/11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7/30
2.發生緣由: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紅陽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之
最終母公司相同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165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 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週轉
(9)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10)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11)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100
(1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13)計息方式:按月採台灣銀行基準利率計算
(14)還款之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
(15)還款之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
(1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950
(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69
(18)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7/30
2.發生緣由: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紅陽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之
最終母公司相同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165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 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週轉
(9)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10)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11)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100
(1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13)計息方式:按月採台灣銀行基準利率計算
(14)還款之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
(15)還款之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
(1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950
(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69
(18)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7/29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有價證券
3.因應措施: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揚曜公司”)甲種特別股
約定發行條件:
(1)發行期限最長以5年為限
(2)股息:年利率4%,發行日起滿五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五年重設,按每股發行
價格計算。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
(3)發行公司對於本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股息發放為累積型
(4)本特別股之股息分派除依所訂之股息率領取股息外,不得參與普通股關於盈餘及
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5)其餘條件以光揚曜公司特別股發行辦法為準
2.事實發生日:114/7/29~114/7/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超過4,7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總交易金額不超過新台幣47,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最終母公司相同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集團投資規劃
前次移轉情形:本次為參與現金增資,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
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
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光揚曜公司現金增資規劃時程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參考依據:依光揚曜公司現金增資規劃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
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特別股(含本次交易)之數量: 4,700,000股
累積交易金額(含本次交易):新台幣 47,000,000 元
權利受限情形:
(1)於發行公司普通股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
(2)本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
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
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總資產比例:9.97%
佔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22.31%
營運資金數額:133,479,756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集團投資規劃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14 年 7 月 29 日
18.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2.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3.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4.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26.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有價證券
3.因應措施: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揚曜公司”)甲種特別股
約定發行條件:
(1)發行期限最長以5年為限
(2)股息:年利率4%,發行日起滿五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五年重設,按每股發行
價格計算。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
(3)發行公司對於本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股息發放為累積型
(4)本特別股之股息分派除依所訂之股息率領取股息外,不得參與普通股關於盈餘及
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5)其餘條件以光揚曜公司特別股發行辦法為準
2.事實發生日:114/7/29~114/7/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超過4,7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總交易金額不超過新台幣47,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最終母公司相同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集團投資規劃
前次移轉情形:本次為參與現金增資,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
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
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光揚曜公司現金增資規劃時程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參考依據:依光揚曜公司現金增資規劃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
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特別股(含本次交易)之數量: 4,700,000股
累積交易金額(含本次交易):新台幣 47,000,000 元
權利受限情形:
(1)於發行公司普通股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
(2)本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
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
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總資產比例:9.97%
佔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22.31%
營運資金數額:133,479,756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集團投資規劃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14 年 7 月 29 日
18.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2.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3.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4.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26.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經金管會核准
1.事實發生日:114/07/11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4月11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38870號函核准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申報生效在案,增資股數為2,5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
增資金額新台幣25,000仟元,核准自核准文到達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辦理。
(2)本公司應於申報生效後三個月內完成募集,因近期國內外經濟情勢變動,使得國
內外資本市場股價波動幅度甚劇,為了維護股東權益,重新安排辦理時間調整籌
資時程。
(3)前述之因素下爰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規定,申請延長辦
理期限三個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0240
號函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於訂定後再另行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尚未辦理繳款作業,故本次向金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對
投資人之權益無重大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11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4月11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38870號函核准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申報生效在案,增資股數為2,5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
增資金額新台幣25,000仟元,核准自核准文到達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辦理。
(2)本公司應於申報生效後三個月內完成募集,因近期國內外經濟情勢變動,使得國
內外資本市場股價波動幅度甚劇,為了維護股東權益,重新安排辦理時間調整籌
資時程。
(3)前述之因素下爰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規定,申請延長辦
理期限三個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0240
號函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於訂定後再另行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尚未辦理繳款作業,故本次向金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對
投資人之權益無重大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03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4月11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38870號函核准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申報生效在案,增資股數為2,5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
增資金額新台幣25,000仟元,核准自核准文到達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辦理。
(2)本公司應於申報生效後三個月內完成募集,因近期國內外經濟情勢變動,使得國
內外資本市場股價波動幅度甚劇,為了維護股東權益,重新安排辦理時間調整籌
資時程。
(3)前述之因素下爰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規定,申請延長辦
理期限三個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申請延長募集期間對原籌資計畫尚無重大之影響。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4月11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38870號函核准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申報生效在案,增資股數為2,5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
增資金額新台幣25,000仟元,核准自核准文到達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辦理。
(2)本公司應於申報生效後三個月內完成募集,因近期國內外經濟情勢變動,使得國
內外資本市場股價波動幅度甚劇,為了維護股東權益,重新安排辦理時間調整籌
資時程。
(3)前述之因素下爰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規定,申請延長辦
理期限三個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申請延長募集期間對原籌資計畫尚無重大之影響。
1.事實發生日:114/06/13
2.發生緣由:
壹、股東常會日期:114/06/13
貳、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二、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壹、股東常會日期:114/06/13
貳、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二、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林惠貞
(2)獨立董事:高煥堂
(3)獨立董事:陳威勳
(4)獨立董事:許書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
擔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5/30~116/05/3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結果:贊成權數11,629,911權,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1,629,911權的100%,
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林惠貞
(2)獨立董事:高煥堂
(3)獨立董事:陳威勳
(4)獨立董事:許書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
擔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5/30~116/05/3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結果:贊成權數11,629,911權,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1,629,911權的100%,
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訂定發行價格等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3/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2,500仟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7,5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0%之股份
計250仟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除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0%股份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股份計2,250
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
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後仍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
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
基準日、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文件及處理與本次現金增
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作業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所訂之發行股數、認股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
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因法令或主管機關規
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訂定發行價格等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3/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2,500仟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7,5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0%之股份
計250仟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除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0%股份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股份計2,250
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
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後仍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
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
基準日、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文件及處理與本次現金增
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作業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所訂之發行股數、認股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
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因法令或主管機關規
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5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 220,11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 64,20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 (9,67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 (8,38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 (8,38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 (8,38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 (0.5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 469,51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 258,83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 210,685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113年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
規定期限內上傳完成,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 220,11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 64,20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 (9,67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 (8,38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 (8,38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 (8,38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 (0.5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 469,51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 258,83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 210,685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113年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
規定期限內上傳完成,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5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3/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上限3,000仟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依實際發行股數及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28元至35元區間。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0%之股份
,依實際發行股數計算予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除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0%股份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股份由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
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後仍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
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
基準日、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文件及處理與本次現金增
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作業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所訂之發行股數、認股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
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因法令或主管機關規
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3/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上限3,000仟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依實際發行股數及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28元至35元區間。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0%之股份
,依實際發行股數計算予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除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0%股份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股份由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
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後仍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
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
基準日、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文件及處理與本次現金增
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作業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所訂之發行股數、認股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
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因法令或主管機關規
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5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3/25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3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35號2樓(實體股東會)
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案
2、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5
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3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14年4月2日至114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提案。
受理處所:紅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5號13樓,
電話:(02) 2502-1869)。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3/25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3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35號2樓(實體股東會)
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案
2、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5
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3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14年4月2日至114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提案。
受理處所:紅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5號13樓,
電話:(02) 2502-1869)。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5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股票登錄興櫃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所需,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
登錄興櫃申請。
(2)有關登錄興櫃股票之相關事宜,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配合相關法令規定全權
處理,並依實際狀況於適當時機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股票登錄興櫃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所需,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
登錄興櫃申請。
(2)有關登錄興櫃股票之相關事宜,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配合相關法令規定全權
處理,並依實際狀況於適當時機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5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一、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25
二、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三、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四、股東配發內容:
(一)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二)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三)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四)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五)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六)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七)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八)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一、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25
二、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三、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四、股東配發內容:
(一)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二)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三)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四)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五)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六)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七)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八)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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