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萌科技(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5/08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
本公司為擴大未來經營規模,重新調整經營計畫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策略,於114
年5月2日董事會通過終止本公司股票興櫃櫃檯買賣決議,並將提呈股東會決議停
止股票公開發行。本公司已於同日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同
意終止興櫃市場股票登錄掛牌買賣,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
05月08日證櫃審字第11400029651號,自114年05月23日起,終止與本公司簽訂之興
櫃股票櫃檯買賣契約。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4/05/23
4.其它應敘明事項:
推薦證券商於本公司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
本公司為擴大未來經營規模,重新調整經營計畫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策略,於114
年5月2日董事會通過終止本公司股票興櫃櫃檯買賣決議,並將提呈股東會決議停
止股票公開發行。本公司已於同日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同
意終止興櫃市場股票登錄掛牌買賣,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
05月08日證櫃審字第11400029651號,自114年05月23日起,終止與本公司簽訂之興
櫃股票櫃檯買賣契約。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4/05/23
4.其它應敘明事項:
推薦證券商於本公司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
1.事實發生日:114/05/02
2.公司名稱:美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4年05月02日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相關訊息如下:
美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7555,下稱「本公司」) 為擴大公司未來經營
規模,重新調整經營計畫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策略,於114年05月02日經董事會決議
通過終止本公司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並將提114年股東常會決議停止股票公開發行。
本公司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
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8款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
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後續將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
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辦理相關事宜,實際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日期則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公告為準。另依公司法規定,
本公司將提請股東會通過停止股票公開發行之議案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
券期貨局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前述股東會預計於民國114年6月24日召開。
於擴大經營規模及重新調整經營計畫後,本公司不排除再次於我國申請上市/櫃/
興櫃或於適合之海外證券交易市場IPO。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美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4年05月02日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相關訊息如下:
美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7555,下稱「本公司」) 為擴大公司未來經營
規模,重新調整經營計畫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策略,於114年05月02日經董事會決議
通過終止本公司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並將提114年股東常會決議停止股票公開發行。
本公司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
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8款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
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後續將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
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辦理相關事宜,實際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日期則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公告為準。另依公司法規定,
本公司將提請股東會通過停止股票公開發行之議案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
券期貨局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前述股東會預計於民國114年6月24日召開。
於擴大經營規模及重新調整經營計畫後,本公司不排除再次於我國申請上市/櫃/
興櫃或於適合之海外證券交易市場IPO。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及停止股票公開發行
1.事實發生日:114/05/02
2.公司名稱:美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為擴大公司未來經營規模,重新調整經營計畫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策略,
於114年05月0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本公司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並將提114年
股東常會決議停止股票公開發行。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
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8款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
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後續將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
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辦理相關事宜,實際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日期則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公告為準。另依公司法規定,
本公司將提請股東會通過停止股票公開發行之議案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
券期貨局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前述股東會預計於民國114年6月24日召開。
於擴大經營規模及重新調整經營計畫後,本公司不排除再次於我國申請上市/櫃/
興櫃或於適合之海外證券交易市場IPO。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5/02
2.公司名稱:美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為擴大公司未來經營規模,重新調整經營計畫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策略,
於114年05月0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本公司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並將提114年
股東常會決議停止股票公開發行。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
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8款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
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後續將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
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辦理相關事宜,實際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日期則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公告為準。另依公司法規定,
本公司將提請股東會通過停止股票公開發行之議案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
券期貨局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前述股東會預計於民國114年6月24日召開。
於擴大經營規模及重新調整經營計畫後,本公司不排除再次於我國申請上市/櫃/
興櫃或於適合之海外證券交易市場IPO。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二路12號(南科育成中心B106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
3:本公司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新增)
4: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新增)
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新增)
6: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新增)
8.召集事由、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6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二路12號(南科育成中心B106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
3:本公司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新增)
4: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新增)
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新增)
6: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新增)
8.召集事由、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6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5/02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4/05/02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
之必要,經櫃買中心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4/05/05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4/05/02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
之必要,經櫃買中心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4/05/05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自114年05月02日起暫停交易
1.事實發生日:114/04/30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4/05/02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30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4/05/02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30
2.公司名稱:美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擬於114年05月02日下午2時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
投資人可參與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2)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
6.因應措施:記者會後將另以重大訊息公告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美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擬於114年05月02日下午2時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
投資人可參與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2)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
6.因應措施:記者會後將另以重大訊息公告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03/31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林姿妤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田中玉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田中玉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徐惠榆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更換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01/0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林姿妤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田中玉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田中玉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徐惠榆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更換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01/0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4/03/3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MEM Japan Co.,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7,02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3,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3,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供子公司營運週轉之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4,18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547
5.計息方式:
以實際貸與時按月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作業程序辦理
(2)日期: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作業程序辦理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3,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0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新增貸與之金額為日幣1億5千萬元,換算匯率0.22
1.事實發生日:114/03/3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MEM Japan Co.,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7,02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3,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3,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供子公司營運週轉之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4,18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547
5.計息方式:
以實際貸與時按月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作業程序辦理
(2)日期: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作業程序辦理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3,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0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新增貸與之金額為日幣1億5千萬元,換算匯率0.22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1/0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王裕豐/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成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待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 離職
6.異動原因:健康原因
7.生效日期:114/01/03
8.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稽核主管職務暫由本公司稽核代理人代行職務,
新任內部稽核主管,於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1/0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王裕豐/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成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待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 離職
6.異動原因:健康原因
7.生效日期:114/01/03
8.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稽核主管職務暫由本公司稽核代理人代行職務,
新任內部稽核主管,於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本公司對盛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頤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明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 113/12/16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
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稱謂/姓名/持有股份數量/配偶、未成年子女持股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董事長本人/魏聰哲/4,088,070股/0股
董事本人/魏佑臻/114,415股/89,808股
董事本人/FHL International Biotech Ltd./2,124,383股/0股
法人董事之代表人/Dr.Yon Howard Lai/0股/0股
獨立董事本人/吳明穎/0股/0股
獨立董事本人/林錫慶/0股/132,519股
獨立董事本人/張炳華/0股/0股
獨立董事本人/黃泰翔/0股/0股
持股超過10%之大股東本人/賴淑華/0股/9,283,055股
3.董事會出席人員:
董事長魏聰哲、董事魏佑臻、董事FHL International Biotech Ltd.
代表人Dr.Yon Howard Lai、獨立董事吳明穎、獨立董事林錫慶、獨立董事張炳華
及獨立董事黃泰翔,共7席。
4.董事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
合理性之查證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
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
證情形如下:
經參酌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書件(包括
力誠會計師事務所古家維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盛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
頤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美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權之價格合理性意
見書」,以及宏鑑法律事務所余欣慧律師提出之「法律意見書」)後,可知本次公
開收購係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其餘查證情形說明如下:
一、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參酌公開收購人之設立資本額查核報告書、經濟
部商業司網站查詢之公司登記資料,以及公開收購人提供之由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出
具之履約保證函及綜合額度核貸通知書資料所示,可知公開收購人係依據我國法令
所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且財務狀況尚稱良好。
此外,公開收購人已出具負履行支付對價義務之承諾書且公開收購人已請遠東國際
商業銀行於113年12月13日出具履約保證函,其保證金額合計為新台幣
470,895,411元,顯示公開收購人有能力支付本次預定公開收購股數之對價。
二、收購條件公平性:依據本公司委請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家祥會計師於
113年12月23日所出具之「美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權價值合理性意見書」
所示,本公司於評價基準日(即民國113年12月11日)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
每股新台幣51.32元~67.64元間,而本次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
價格(即每股新台幣66.5元)落在前述公開收購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所載
之每股價值區間,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
三、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所需之資金合計為新台幣
470,895千元,將以公開收購人自有資金293,601千元及銀行借款177,294千元支
應,依據公開收購人113年10月30日設立登記資本額查核報告書,公開收購人盛實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頤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分別209,642千元及90,358
千元,合計300,180千元;另依據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的核貸通知書,公開收購人可
動用之借款額度大於177,294千元,故應當足以支應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所
需之資金。又如本件公開收購說明書之附件所示,公開收購人已出具負履行支付對
價義務之承諾書,並委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於113年12月13日出具履約保證
函,保證總額為新台幣470,895千元,並指定受委任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為受益人,授權該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故
公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
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
本公司委請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家祥會計師於113年12月23日出具「美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權價值合理性意見書」。
6.董事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董事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確意見及
其所持理由:
除本公司董事長魏聰哲及董事魏佑臻因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獨立董事林錫慶因其
配偶持有本公司股票,有可能行使應賣之權利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
16條規定,因涉及自身利害關係,不參與本案之討論及表決外,其餘出席董事認
為公開收購人身分及目的尚無不當,其財務狀況尚稱良好,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
公平性,且收購資金來源尚具合理性。惟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
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
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務
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7.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 無。
8.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
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 無。
9.公開收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
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
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董事長魏聰哲、董事魏佑臻持有本公司股票,有可能行使應賣之權利,有利害關係。
獨立董事林錫慶之配偶持有本公司股票,有可能行使應賣之權利,有利害關係。
上述人員依法迴避不加入本案之討論與表決。
10.公開收購目的及條件,包括公開收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公開收購理由:
公開收購人認為本公司長期而言具有成長潛力,本次收購目標為結合雙方資源以產生
互補之綜效,長期計畫為擴展客戶、增加產品線等,提供更廣泛的產品與服務。故公
開收購人擬依據「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採用
公開收購方式取得被收購公司普通股股份。完成本次公開收購後,公開收購人原則上
將使被收購公司繼續經營其現有業務。
(2)對價條件: 本次公開收購對價為每股現金新臺幣66.5元整。
(3)支付時點: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之情況下(即有效應賣股份數量已達最低收購數量),永豐
金證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五個營業日(含
第五個營業日)以內撥付。
(4)其他公開收購條件請詳閱公開收購說明書。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2.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
(包含(1)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2)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3)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4)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
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
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1)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
(2)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
對公司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
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1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請參閱
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為mops.twse.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 113/12/16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
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稱謂/姓名/持有股份數量/配偶、未成年子女持股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董事長本人/魏聰哲/4,088,070股/0股
董事本人/魏佑臻/114,415股/89,808股
董事本人/FHL International Biotech Ltd./2,124,383股/0股
法人董事之代表人/Dr.Yon Howard Lai/0股/0股
獨立董事本人/吳明穎/0股/0股
獨立董事本人/林錫慶/0股/132,519股
獨立董事本人/張炳華/0股/0股
獨立董事本人/黃泰翔/0股/0股
持股超過10%之大股東本人/賴淑華/0股/9,283,055股
3.董事會出席人員:
董事長魏聰哲、董事魏佑臻、董事FHL International Biotech Ltd.
代表人Dr.Yon Howard Lai、獨立董事吳明穎、獨立董事林錫慶、獨立董事張炳華
及獨立董事黃泰翔,共7席。
4.董事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
合理性之查證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
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
證情形如下:
經參酌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書件(包括
力誠會計師事務所古家維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盛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
頤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美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權之價格合理性意
見書」,以及宏鑑法律事務所余欣慧律師提出之「法律意見書」)後,可知本次公
開收購係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其餘查證情形說明如下:
一、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參酌公開收購人之設立資本額查核報告書、經濟
部商業司網站查詢之公司登記資料,以及公開收購人提供之由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出
具之履約保證函及綜合額度核貸通知書資料所示,可知公開收購人係依據我國法令
所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且財務狀況尚稱良好。
此外,公開收購人已出具負履行支付對價義務之承諾書且公開收購人已請遠東國際
商業銀行於113年12月13日出具履約保證函,其保證金額合計為新台幣
470,895,411元,顯示公開收購人有能力支付本次預定公開收購股數之對價。
二、收購條件公平性:依據本公司委請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家祥會計師於
113年12月23日所出具之「美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權價值合理性意見書」
所示,本公司於評價基準日(即民國113年12月11日)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
每股新台幣51.32元~67.64元間,而本次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
價格(即每股新台幣66.5元)落在前述公開收購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所載
之每股價值區間,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
三、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所需之資金合計為新台幣
470,895千元,將以公開收購人自有資金293,601千元及銀行借款177,294千元支
應,依據公開收購人113年10月30日設立登記資本額查核報告書,公開收購人盛實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頤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分別209,642千元及90,358
千元,合計300,180千元;另依據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的核貸通知書,公開收購人可
動用之借款額度大於177,294千元,故應當足以支應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所
需之資金。又如本件公開收購說明書之附件所示,公開收購人已出具負履行支付對
價義務之承諾書,並委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於113年12月13日出具履約保證
函,保證總額為新台幣470,895千元,並指定受委任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為受益人,授權該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故
公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
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
本公司委請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家祥會計師於113年12月23日出具「美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權價值合理性意見書」。
6.董事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董事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確意見及
其所持理由:
除本公司董事長魏聰哲及董事魏佑臻因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獨立董事林錫慶因其
配偶持有本公司股票,有可能行使應賣之權利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
16條規定,因涉及自身利害關係,不參與本案之討論及表決外,其餘出席董事認
為公開收購人身分及目的尚無不當,其財務狀況尚稱良好,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
公平性,且收購資金來源尚具合理性。惟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
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
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務
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7.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 無。
8.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
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 無。
9.公開收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
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
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董事長魏聰哲、董事魏佑臻持有本公司股票,有可能行使應賣之權利,有利害關係。
獨立董事林錫慶之配偶持有本公司股票,有可能行使應賣之權利,有利害關係。
上述人員依法迴避不加入本案之討論與表決。
10.公開收購目的及條件,包括公開收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公開收購理由:
公開收購人認為本公司長期而言具有成長潛力,本次收購目標為結合雙方資源以產生
互補之綜效,長期計畫為擴展客戶、增加產品線等,提供更廣泛的產品與服務。故公
開收購人擬依據「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採用
公開收購方式取得被收購公司普通股股份。完成本次公開收購後,公開收購人原則上
將使被收購公司繼續經營其現有業務。
(2)對價條件: 本次公開收購對價為每股現金新臺幣66.5元整。
(3)支付時點: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之情況下(即有效應賣股份數量已達最低收購數量),永豐
金證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五個營業日(含
第五個營業日)以內撥付。
(4)其他公開收購條件請詳閱公開收購說明書。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2.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
(包含(1)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2)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3)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4)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
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
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1)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
(2)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
對公司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
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1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請參閱
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為mops.twse.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接獲頤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盛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及公告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相關書件等有關收購通知之訊息說明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3/12/16
2.公開收購人:頤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盛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公開收購案中涉及利害關係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董事長魏聰哲、董事魏佑臻、獨立董事林錫慶、
法人董事FHL International Biotech Ltd.及其代表人Dr.Yon Howard Lai
4.公開收購案中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董事長魏聰哲、董事魏佑臻、法人董事FHL International Biotech Ltd.
及其代表人Dr.Yon Howard Lai持有本公司股票,有權利參與應賣,有利害關係。
5.因應措施:
(1)本公司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申報書之通知後15日內召開審議委員會,
審查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情形,
並得委請獨立專家出具意見書。
(2)本公司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申報書之通知後15日內召開董事會
依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依據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4條規定公告、作成書面申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及抄送證券相關機構。
6.其他重要資訊:無。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3/12/16
2.公開收購人:頤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盛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公開收購案中涉及利害關係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董事長魏聰哲、董事魏佑臻、獨立董事林錫慶、
法人董事FHL International Biotech Ltd.及其代表人Dr.Yon Howard Lai
4.公開收購案中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董事長魏聰哲、董事魏佑臻、法人董事FHL International Biotech Ltd.
及其代表人Dr.Yon Howard Lai持有本公司股票,有權利參與應賣,有利害關係。
5.因應措施:
(1)本公司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申報書之通知後15日內召開審議委員會,
審查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情形,
並得委請獨立專家出具意見書。
(2)本公司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申報書之通知後15日內召開董事會
依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依據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4條規定公告、作成書面申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及抄送證券相關機構。
6.其他重要資訊: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SheepMedical株式會社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12/12~113/12/1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普通股2,645,502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日幣189元
交易總金額:日幣5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SheepMedical株式會社,非關係人
SheepMedical株式會社主要從事牙科矯正和預防保健業務,並以數位化醫療技術為核心,
為本公司主要客戶之一。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現金增資規定於繳款期間支付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委託外部獨立專家進行股權評價報告,並請會計師
出具參考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6.77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普通股2,645,502股
金額:日幣5億元
持股比例:6.79%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28.23%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35.43%
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61.88%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加速日本業務的拓展及深化與策略夥伙的合作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2月12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2月12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新誠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林宏源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4696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日幣換算匯率0.2164
SheepMedical株式會社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12/12~113/12/1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普通股2,645,502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日幣189元
交易總金額:日幣5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SheepMedical株式會社,非關係人
SheepMedical株式會社主要從事牙科矯正和預防保健業務,並以數位化醫療技術為核心,
為本公司主要客戶之一。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現金增資規定於繳款期間支付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委託外部獨立專家進行股權評價報告,並請會計師
出具參考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6.77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普通股2,645,502股
金額:日幣5億元
持股比例:6.79%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28.23%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35.43%
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61.88%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加速日本業務的拓展及深化與策略夥伙的合作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2月12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2月12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新誠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林宏源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4696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日幣換算匯率0.2164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3/12/06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通過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通過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0/1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方嘉偉/本公司稽核主管/精元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王裕豐/稽核主管/成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稽核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10/18
8.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於原稽核主管育嬰留停,考量公司執行內部控制作業稽核之
實務需要,本公司於113/10/18經董事會任命通過新任稽核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0/1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方嘉偉/本公司稽核主管/精元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王裕豐/稽核主管/成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稽核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10/18
8.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於原稽核主管育嬰留停,考量公司執行內部控制作業稽核之
實務需要,本公司於113/10/18經董事會任命通過新任稽核主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1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規定辦理,目前尚無
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3,5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於3,500仟股內之額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兩次辦
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參考價格定價
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孰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報之每股淨值。
(2)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且不低於票面金額10元,其訂
定方式係依現行法令規定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資本性支出、轉投資等因應公
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其預計效益為提升公司營運競爭力及股東權益、強化整
體財務結構及減少利息費用支出。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掌握資金募集之時效性以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
需求,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不得自由轉讓,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長期合作
關係,故擬透過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資本市場狀況決定
之。
11.參考價格:
參考價格之計算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定之:
a.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報之每股淨值。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實際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之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
有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
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規定辦理,目前尚無
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3,5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於3,500仟股內之額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兩次辦
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參考價格定價
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孰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報之每股淨值。
(2)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且不低於票面金額10元,其訂
定方式係依現行法令規定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資本性支出、轉投資等因應公
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其預計效益為提升公司營運競爭力及股東權益、強化整
體財務結構及減少利息費用支出。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掌握資金募集之時效性以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
需求,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不得自由轉讓,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長期合作
關係,故擬透過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資本市場狀況決定
之。
11.參考價格:
參考價格之計算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定之:
a.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報之每股淨值。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實際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之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
有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
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18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12/06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二路12號(南科育成中心B106會議室)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1/0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0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12/06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二路12號(南科育成中心B106會議室)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1/0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0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69,44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0,20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9,83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5,14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2,64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2,64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5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46,48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26,51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19,97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69,44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0,20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9,83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5,14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2,64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2,64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5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46,48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26,51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19,97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7/19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總額新台幣10,262,513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
股票股利總額新台幣30,787,54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07
5.最後過戶日:113/08/0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0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3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13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7月17日申報生效在案。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總額新台幣10,262,513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
股票股利總額新台幣30,787,54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07
5.最後過戶日:113/08/0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0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3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13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7月17日申報生效在案。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7/1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方嘉偉/本公司稽核主管/精元電腦股份
有限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 留職停薪
6.異動原因:育嬰假留職停薪
7.生效日期:113/07/22
8.其他應敘明事項:留職停薪期間,內部稽核主管職務由原稽核代理人詹淑羚暫代處理。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7/1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方嘉偉/本公司稽核主管/精元電腦股份
有限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 留職停薪
6.異動原因:育嬰假留職停薪
7.生效日期:113/07/22
8.其他應敘明事項:留職停薪期間,內部稽核主管職務由原稽核代理人詹淑羚暫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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