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14/02/14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及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安孚達(Aftab Ahmed)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聖心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張聖心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馮淑儀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4/04/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舊任董事長及總經理將於114年4月1日卸任,本公司經114年2月14日第六屆董事會
第26次會議,全體出席董事一致通過推選張聖心董事接任董事長,及任命馮淑儀女士
擔任總經理,生效日為114年4月1日,新任董事長及總經理資格將報送主管機關審查。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及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安孚達(Aftab Ahmed)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聖心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張聖心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馮淑儀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4/04/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舊任董事長及總經理將於114年4月1日卸任,本公司經114年2月14日第六屆董事會
第26次會議,全體出席董事一致通過推選張聖心董事接任董事長,及任命馮淑儀女士
擔任總經理,生效日為114年4月1日,新任董事長及總經理資格將報送主管機關審查。
1.董事會決議日:NA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安孚達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不適用。
5.異動原因:辭任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行董事長安孚達先生因個人生涯規劃將自花旗(台灣)商業銀行退休並辭任
本行董事長一職,生效日為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一日。
本公司將於近期召開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安孚達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不適用。
5.異動原因:辭任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行董事長安孚達先生因個人生涯規劃將自花旗(台灣)商業銀行退休並辭任
本行董事長一職,生效日為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一日。
本公司將於近期召開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1.事實發生日:113/06/20
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3年度股東會議事手冊之承認事項第一案附件資料
更正資訊:議事手冊P12~P20-112年度財務報表
3.因應措施:原113/04/30上傳之113年股東會議事手冊,於重訊發布後重新上傳
更正後內容。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3年度股東會議事手冊之承認事項第一案附件資料
更正資訊:議事手冊P12~P20-112年度財務報表
3.因應措施:原113/04/30上傳之113年股東會議事手冊,於重訊發布後重新上傳
更正後內容。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2/11/16
2.發生緣由:(1)本公司擬依本公司章程第四條之一規定,
按甲種特別股之發行價格計算每股價格(即每股新台幣10元),
收回全部發行在外之甲種特別股(共計16億股)。
本公司董事長業經董事會授權,決定收回特別股基準日暨減資基準日
訂為112年11月22日。
(2)收回股份: 1,600,000,000股
(3)收回股份金額: 新台幣16,000,000,000元
(4)收回股份比率:24.23%
(5)收回股份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0,033,000,000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1)本公司擬依本公司章程第四條之一規定,
按甲種特別股之發行價格計算每股價格(即每股新台幣10元),
收回全部發行在外之甲種特別股(共計16億股)。
本公司董事長業經董事會授權,決定收回特別股基準日暨減資基準日
訂為112年11月22日。
(2)收回股份: 1,600,000,000股
(3)收回股份金額: 新台幣16,000,000,000元
(4)收回股份比率:24.23%
(5)收回股份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0,033,000,000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2/01/05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莫兆鴻(本年一月一日辭任生效)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安孚達(Aftab Ahmed)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2/01/0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舊任董事長退休,法人董事派任安孚達為代表人,生效日為一一二年一月一日。
經本公司一一二年一月五日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全體出席董事
一致通過推選安孚達先生擔任本公司董事長。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莫兆鴻(本年一月一日辭任生效)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安孚達(Aftab Ahmed)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2/01/0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舊任董事長退休,法人董事派任安孚達為代表人,生效日為一一二年一月一日。
經本公司一一二年一月五日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全體出席董事
一致通過推選安孚達先生擔任本公司董事長。
公告本公司透過分割方式將消費金融業務出售予星展(台灣)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案業已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暫定分割基準日為112年8月12日
1.事實發生日:111/12/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透過分割方式將消費金融業務出售予星展(台灣)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下稱「本分割案」),
業於111年12月22日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分割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2月22日
金管銀外字第11101491842號函核准在案。
本分割案前暫定分割基準日為112年7月30日,經雙方同意並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變更暫定分割基準日為112年8月12日。
1.事實發生日:111/12/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透過分割方式將消費金融業務出售予星展(台灣)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下稱「本分割案」),
業於111年12月22日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分割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2月22日
金管銀外字第11101491842號函核准在案。
本分割案前暫定分割基準日為112年7月30日,經雙方同意並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變更暫定分割基準日為112年8月12日。
1.董事會決議日:NA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莫兆鴻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不適用。
5.異動原因:辭任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行董事長莫兆鴻先生因個人生涯規劃將自花旗(台灣)商業銀行退休並辭任
本行董事長一職,生效日為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
本公司將於一一二年一月召開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莫兆鴻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不適用。
5.異動原因:辭任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行董事長莫兆鴻先生因個人生涯規劃將自花旗(台灣)商業銀行退休並辭任
本行董事長一職,生效日為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
本公司將於一一二年一月召開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2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長莫兆鴻(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董事長
董事張聖心(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總經理
董事郭馥君(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財務長
董事臧麗珍(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作業風險
管理中心總監
獨立董事吳壽山:國立師範大學講座教授
獨立董事陳春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暨全球品牌研究室專任教授
獨立董事王友華: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莫兆鴻(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董事長
董事張聖心(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總經理
董事郭馥君(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財務長
董事汪曉琪(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證券服務事業群
執行總監
獨立董事:吳壽山:國立師範大學講座教授
獨立董事:陳春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暨全球品牌研究室專任教授
獨立董事:王友華: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莫兆鴻(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 5,000,000,000股
董事張聖心(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 5,000,000,000股
董事郭馥君(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 5,000,000,000股
董事汪曉琪(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 5,000,000,000股
獨立董事吳壽山:0股
獨立董事陳春山:0股
獨立董事王友華: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28~111/06/27
7.新任生效日期:111/6/28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NA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長莫兆鴻(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董事長
董事張聖心(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總經理
董事郭馥君(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財務長
董事臧麗珍(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作業風險
管理中心總監
獨立董事吳壽山:國立師範大學講座教授
獨立董事陳春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暨全球品牌研究室專任教授
獨立董事王友華: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莫兆鴻(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董事長
董事張聖心(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總經理
董事郭馥君(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財務長
董事汪曉琪(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花旗(台灣)銀行證券服務事業群
執行總監
獨立董事:吳壽山:國立師範大學講座教授
獨立董事:陳春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暨全球品牌研究室專任教授
獨立董事:王友華: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莫兆鴻(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 5,000,000,000股
董事張聖心(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 5,000,000,000股
董事郭馥君(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 5,000,000,000股
董事汪曉琪(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 5,000,000,000股
獨立董事吳壽山:0股
獨立董事陳春山:0股
獨立董事王友華: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28~111/06/27
7.新任生效日期:111/6/28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NA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1/05/10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王勇勝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尹元聖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尹元聖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吳麟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依據「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8條及落實簽證會計師輪調機制,自111年第三季起查核111年上半年度財報,本公司財務報表簽證會計師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勇勝會計師及尹元聖會計師,變更為尹元聖會計師及吳麟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1/05/10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3/01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下列重要事項:討論事項:第一案:本公司透過分割方式,將其消費金融業務出售予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透過分割方式將消費金融業務出售予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11/01/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透過分割方式將消費金融業務出售予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分割2.事實發生日:111/01/27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本公司(以下或稱「賣方」)擬透過分割方式將其消費金融業務出售予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買方」)(前述交易下稱「本分割案」),本公司為被分割公司,買方為承受營業之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買方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為擴大本公司規模,花旗台灣與本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35條進行分割,不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為實行花旗集團於110年4月15日宣布之全球策略,花旗集團依該策略擬出售包括台灣在內的13個市場之消費金融業務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為實施前述花旗集團全球業務策略,使得本公司在處分消費金融業務後,台灣業務經營能更專注在具有競爭優勢之業務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本公司處分消費金融業務後,預期可提升經營績效,對本公司日後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買方預定於本分割案之分割基準日支付現金元予本公司,作為受讓本公司消費金融業務之對價,惟本分割案之最終對價金額將依營業移轉契約之規定予以調整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本分割案之對價為現金,資金來源為買方之自有資金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黃小芬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全聯會一字第1000257號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獨立專家採取之評價方式包括收益法及市場法,依據該等評價方式進行 必要調整後所評估出擬分割讓與營業之價格合理區間,本案買方擬支付之對價落在該價格合理區間內,故買方所提出本公司擬分割讓與營業之價格及相關條件應屬合理且公平。18.預定完成日程:如買賣雙方均已完成營業移轉契約約定之交割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取得所有必要之主管機關核准,本分割案之預定分割基準日暫定為112年7月30日,但實際分割基準日授權本公司董事會依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之時間、業務分割準備進行情形等因素決定之19.自本分割案分割基準日起,本公司與買方合意移轉範圍內之本公司消費金融業務,將依分割之方式移轉予買方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不適用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本公司在處分消費金融業務後,仍將繼續經營本公司之其他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企業金融業務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i)本公司預定於111年3月1日召開111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本分割案。(ii)本分割案之完成,係以買賣雙方均完成營業移轉契約約定之交割條件為前提,包括但不限於取得所有必要之主管機關核准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無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無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無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本公司在處分消費金融業務後,仍將繼續經營本公司之其他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企業金融業務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本公司在處分消費金融業務後,仍將繼續經營本公司之其他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企業金融業務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31.資金來源:不適用32.其他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及地點(依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7/30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股東會展延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8/20(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十時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16樓會議室(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110年股東常會之公告,公告日期(x月x日):110/04/06(6)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實體並以視訊輔助,請擇一):實體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股東會召集事由及會議議程、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等,已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在案不變。(2)列載於原定110年6月24日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
1.事實發生日:109/04/232.發生緣由:王友華先生經109年股東臨時會選任為本行獨立董事乙職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自109年4月23日至111年6月27日
1.事實發生日:108/07/302.發生緣由:獨立董事沈中華先生辭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乙職3.因應措施:獨立董事缺額依法不得晚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惟本行將盡快補選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生效日為108年8月1日
1.發生變動日期:108/05/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黃瑞正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辭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5/06/30~108/06/29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8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於108.6.28股東常會改(補)選。
1.事實發生日:108/03/012.發生緣由:獨立董事林建甫先生因個人生涯規劃辭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乙職3.因應措施:獨立董事缺額將依法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生效日為108年3月1日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7/05/31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吳麟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王勇勝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王勇勝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尹元聖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依據「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8條及落實簽證會計師輪調機制,自107年第三季起查核107年上半年度財報,本公司財務報表簽證會計師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麟會計師、王勇勝會計師,變更為王勇勝會計師及尹元聖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7/05/31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7/01/15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莫兆鴻(代理董事長職務)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莫兆鴻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新任6.新任生效日期:107/01/157.其他應敘明事項:業經本公司一○七年一月十五日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全體出席董事一致通過推選莫兆鴻先生擔任本公司董事長。
1.董事會決議日:NA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管國霖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莫兆鴻(代理董事長職務)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5.異動原因:辭任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行董事長管國霖於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正式簽署辭任書,辭任董事長一職,並將於一○七年一月一日生效。本公司將於一○七年一月十五日召開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1.董事會決議日:106/03/10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副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代表人:莫兆鴻5.異動原因:新任6.新任生效日期:106/03/1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