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遠東生物科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1/02
2.公司名稱: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經113/12/20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發行總股數為1,000,000股,
每股認購價格41.50元,合計新台幣41,500,000元,業已於114年01月02日收足股款。
(2)增資基準日為114年01月06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重要說明事項,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私募專區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經113/12/20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發行總股數為1,000,000股,
每股認購價格41.50元,合計新台幣41,500,000元,業已於114年01月02日收足股款。
(2)增資基準日為114年01月06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重要說明事項,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私募專區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2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私募普通股對象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委
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政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所規定之特定人。
B.已洽定應募人:
公司名稱/姓名:軒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之關係:客戶
C.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法人名稱:軒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名稱(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祥辰投資(股)公司(17.92%)、GIGA WIN LTD.(7.96%)、 無
聖倫投資(股)公司(5.26%)、曾俊盛(4.89%)、
胡蕙郁(4.54%)、ABLE SMILE INT’L LTD.(3.23%)、
馬長森(2.49%)、彥文資產管理顧問(股)公司(1.65%)、
楊凱琳(1.64%)、楊婷婷(1.64%)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普通股1,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股數以3,000,000股為上限之普通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作為參考價格,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
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
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48.27元。
(B)定價日前最近期(113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
淨值為17.35元。
(2)以上述二基準較高者48.27元為參考價格,經綜合考量後,將實際私募普通股之每
股認購價格訂為新台幣41.50元,符合股東會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之決議。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支應各產品研發推廣及未來長期營運發展之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考量籌資市場狀況較不易掌握及籌資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等,且私募普通股
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夥伴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
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12/20
11.參考價格:新台幣48.2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41.5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
始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發行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
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興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私募繳款期間:
自113年12月24日起至114年1月3日止。前開日期如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2)增資基準日:
暫訂為114年1月6日,授權董事長得於股款繳納完畢日變更為增資基準日。
(3)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增資基準日及權利、義務或任何與本次私募普通股有關之未盡事
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之影響
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
署一切有關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事宜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私募普通股對象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委
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政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所規定之特定人。
B.已洽定應募人:
公司名稱/姓名:軒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之關係:客戶
C.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法人名稱:軒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名稱(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祥辰投資(股)公司(17.92%)、GIGA WIN LTD.(7.96%)、 無
聖倫投資(股)公司(5.26%)、曾俊盛(4.89%)、
胡蕙郁(4.54%)、ABLE SMILE INT’L LTD.(3.23%)、
馬長森(2.49%)、彥文資產管理顧問(股)公司(1.65%)、
楊凱琳(1.64%)、楊婷婷(1.64%)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普通股1,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股數以3,000,000股為上限之普通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作為參考價格,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
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
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48.27元。
(B)定價日前最近期(113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
淨值為17.35元。
(2)以上述二基準較高者48.27元為參考價格,經綜合考量後,將實際私募普通股之每
股認購價格訂為新台幣41.50元,符合股東會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之決議。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支應各產品研發推廣及未來長期營運發展之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考量籌資市場狀況較不易掌握及籌資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等,且私募普通股
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夥伴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
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12/20
11.參考價格:新台幣48.2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41.5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
始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發行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
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興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私募繳款期間:
自113年12月24日起至114年1月3日止。前開日期如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2)增資基準日:
暫訂為114年1月6日,授權董事長得於股款繳納完畢日變更為增資基準日。
(3)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增資基準日及權利、義務或任何與本次私募普通股有關之未盡事
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之影響
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
署一切有關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事宜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3/12/11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通過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普通股現金增資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通過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普通股現金增資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3/10/1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遠東生技」)
消滅公司: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佳展生技」)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佳展生技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佳展生技為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本公司為營運所需,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
與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佳展生技進行簡易合併,對本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為使集團組織精簡、資金運用及人事維護成本更有效利用。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重大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3年11月30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佳展生技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自合併基準日起均由遠東生技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遠東生技(存續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佳展生技(消滅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生物檢測試劑之研發、銷售。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合併完成後對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無重大影響。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合併完成後對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無重大影響。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一、
(1)董事姓名:闕壯群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闕壯群董事長以遠東生技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本公司之董事長。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因本合併案通過後佳展生技將解散,使闕壯群董事長喪失佳展生技董事長身分,
就本案難謂無利害關係,故迴避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二、
(1)董事姓名:麥淑娥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麥淑娥董事以遠東生技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本公司之董事。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因本合併案通過後佳展生技將解散,使麥淑娥董事喪失佳展生技董事身分,
就本案難謂無利害關係,故迴避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合併基準日得由雙方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合併作業之需要,
以協議方式變更合併基準日。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3/10/1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遠東生技」)
消滅公司: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佳展生技」)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佳展生技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佳展生技為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本公司為營運所需,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
與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佳展生技進行簡易合併,對本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為使集團組織精簡、資金運用及人事維護成本更有效利用。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重大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3年11月30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佳展生技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自合併基準日起均由遠東生技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遠東生技(存續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佳展生技(消滅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生物檢測試劑之研發、銷售。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合併完成後對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無重大影響。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合併完成後對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無重大影響。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一、
(1)董事姓名:闕壯群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闕壯群董事長以遠東生技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本公司之董事長。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因本合併案通過後佳展生技將解散,使闕壯群董事長喪失佳展生技董事長身分,
就本案難謂無利害關係,故迴避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二、
(1)董事姓名:麥淑娥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麥淑娥董事以遠東生技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本公司之董事。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因本合併案通過後佳展生技將解散,使麥淑娥董事喪失佳展生技董事身分,
就本案難謂無利害關係,故迴避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合併基準日得由雙方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合併作業之需要,
以協議方式變更合併基準日。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與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3/10/1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遠東生技」)
消滅公司: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佳展生技」)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遠東生技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公司為遠東生技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遠東生技為營運所需,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
與本公司進行簡易合併,對本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為使集團組織精簡、資金運用及人事維護成本更有效利用。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重大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3年11月30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本公司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自合併基準日起均由遠東生技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遠東生技(存續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佳展生技(消滅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生物檢測試劑之研發、銷售。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將因本次合併而解散。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將因本次合併而解散。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一、
(1)董事姓名:闕壯群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闕壯群董事長以遠東生技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本公司之董事長。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依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規定,得行使表決權,故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二、
(1)董事姓名:麥淑娥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麥淑娥董事以遠東生技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本公司之董事。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依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規定,得行使表決權,故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合併基準日得由雙方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合併作業之需要,
以協議方式變更合併基準日。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3/10/1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遠東生技」)
消滅公司: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佳展生技」)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遠東生技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公司為遠東生技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遠東生技為營運所需,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
與本公司進行簡易合併,對本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為使集團組織精簡、資金運用及人事維護成本更有效利用。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重大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3年11月30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本公司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自合併基準日起均由遠東生技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遠東生技(存續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佳展生技(消滅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生物檢測試劑之研發、銷售。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將因本次合併而解散。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將因本次合併而解散。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一、
(1)董事姓名:闕壯群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闕壯群董事長以遠東生技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本公司之董事長。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依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規定,得行使表決權,故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二、
(1)董事姓名:麥淑娥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麥淑娥董事以遠東生技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本公司之董事。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依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規定,得行使表決權,故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合併基準日得由雙方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合併作業之需要,
以協議方式變更合併基準日。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0/18
2.公司名稱: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為使集團組織精簡、資金運用及人事維護成本更有效利用,本公司於民國113年10月
18日經董事會決議,與母公司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東生技)
之簡易合併案,並暫定民國113年11月30日為合併基準日。
合併後遠生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本公司所有之一切權利義務,自合併
基準日起,悉由存續公司遠東生技概括承受。
6.因應措施:
本通知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規定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規定辦理,本公司債權人
就此合併案如有任何異議者,請自113年10月18日起至113年11月18日止之期間內,檢
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地址為臺北市南港區園區
街3號13樓)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為使集團組織精簡、資金運用及人事維護成本更有效利用,本公司於民國113年10月
18日經董事會決議,與母公司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東生技)
之簡易合併案,並暫定民國113年11月30日為合併基準日。
合併後遠生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本公司所有之一切權利義務,自合併
基準日起,悉由存續公司遠東生技概括承受。
6.因應措施:
本通知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規定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規定辦理,本公司債權人
就此合併案如有任何異議者,請自113年10月18日起至113年11月18日止之期間內,檢
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地址為臺北市南港區園區
街3號13樓)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1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
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選擇特定人,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惟目前尚未洽定。
應募人之選擇將以對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考量,可提供公司營運所需之各項
支援,包含提供產品技術開發合作、擴大業務及產品市場、強化客戶關係等有利公
司未來營運發展,並能認同本公司經營理念之策略性投資人為對象。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股數以3,000,000股為上限之普通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作為參考價格,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
格之八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考量籌資市場狀況較不易掌握及籌資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等,且私募普通股
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夥伴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
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
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實際私募價格,擬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
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
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選擇特定人,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惟目前尚未洽定。
應募人之選擇將以對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考量,可提供公司營運所需之各項
支援,包含提供產品技術開發合作、擴大業務及產品市場、強化客戶關係等有利公
司未來營運發展,並能認同本公司經營理念之策略性投資人為對象。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股數以3,000,000股為上限之普通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作為參考價格,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
格之八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考量籌資市場狀況較不易掌握及籌資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等,且私募普通股
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夥伴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
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
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實際私募價格,擬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
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18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12/11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A棟2樓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1/1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1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富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11月26日
至113年12月08日止,電子投票平台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12/11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A棟2樓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1/1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1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富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11月26日
至113年12月08日止,電子投票平台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7/2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7,8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元
及股票股利新台幣13,9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發行新股1,390,0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13
5.最後過戶日:113/08/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9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1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7月12日申報生效在案。
本次更正因事實發生日日期誤植。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7,8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元
及股票股利新台幣13,9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發行新股1,390,0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13
5.最後過戶日:113/08/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9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1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7月12日申報生效在案。
本次更正因事實發生日日期誤植。
1.契約種類:租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3/9/18~113/9/18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泉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次契約內容:
遠東生物科技農科廠裝修工程
(2)工程契約總金額:
新台幣6,200萬元(未稅)
(3)契約起訖日期:
預計於民國114年第一季取得使用執照核准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因應本公司營運規模成長有擴廠之需求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已於民國113年6月28日通過擴建廠房及設
備資本支出案, 並授權董事長於額度新台幣8,000萬元
內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事實發生日:113/9/18~113/9/18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泉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次契約內容:
遠東生物科技農科廠裝修工程
(2)工程契約總金額:
新台幣6,200萬元(未稅)
(3)契約起訖日期:
預計於民國114年第一季取得使用執照核准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因應本公司營運規模成長有擴廠之需求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已於民國113年6月28日通過擴建廠房及設
備資本支出案, 並授權董事長於額度新台幣8,000萬元
內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13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13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68,92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2,05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6,20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9,20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26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26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28,72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46,42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82,29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13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68,92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2,05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6,20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9,20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26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26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28,72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46,42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82,29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5
2.公司名稱: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8/0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8/13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8/0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8/13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7/2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7,8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元
及股票股利新台幣13,9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
發行新股1,390,0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13
5.最後過戶日:113/08/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9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1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7月12日申報生效在案。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7,8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元
及股票股利新台幣13,9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
發行新股1,390,0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13
5.最後過戶日:113/08/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9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1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7月12日申報生效在案。
1.契約種類:租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3/6/28~113/6/28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待確定後另行公告。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尚未簽訂契約,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資本支出案金額新台幣8,000萬元,
待簽訂契約金額確定後另行公告。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因應本公司營運規模成長有擴廠之需求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6月28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6月28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已於民國113年6月28日通過擴建廠房及設備資本支出案,
並授權董事長於額度新台幣8,000萬元內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2.事實發生日:113/6/28~113/6/28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待確定後另行公告。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尚未簽訂契約,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資本支出案金額新台幣8,000萬元,
待簽訂契約金額確定後另行公告。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因應本公司營運規模成長有擴廠之需求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6月28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6月28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已於民國113年6月28日通過擴建廠房及設備資本支出案,
並授權董事長於額度新台幣8,000萬元內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1.股東會日期:113/06/21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告暨營業報告書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
(3)本公司11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告暨營業報告書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
(3)本公司11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郭登富
(2)獨立董事:蕭玉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1)獨立董事:郭登富
亞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蕭玉娟
福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八方雲集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3年6月21日之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獨立董事
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郭登富
(2)獨立董事:蕭玉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1)獨立董事:郭登富
亞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蕭玉娟
福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八方雲集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3年6月21日之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獨立董事
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06,18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42,24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6,67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4,36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7,39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7,39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69,48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80,86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88,62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12年度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
上傳公告,屆時相關訊息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06,18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42,24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6,67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4,36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7,39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7,39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69,48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80,86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88,62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12年度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
上傳公告,屆時相關訊息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A棟2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2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告暨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
3.本公司11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定於113年
04月12日起至113年0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
之股東應於民國113年04月24日下午五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
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
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 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3樓A室)。
(2)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支付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3年5月22日
至113年6月18日止,股東得以於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進行投票。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A棟2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2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告暨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
3.本公司11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定於113年
04月12日起至113年0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
之股東應於民國113年04月24日下午五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
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
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 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3樓A室)。
(2)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支付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3年5月22日
至113年6月18日止,股東得以於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進行投票。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39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3,90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約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
股東亦可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
拼湊不足或未拼湊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公司之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
而須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等
相關事宜。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39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3,90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約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
股東亦可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
拼湊不足或未拼湊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公司之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
而須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等
相關事宜。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 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增資配股經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3/29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7,8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390,00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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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7,8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390,00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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