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飛虹高科(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本公司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本公司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本公司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本公司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0/02/18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改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9/11/262.法人名稱:萬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東釽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楊光熹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11/26~100/06/187.新任生效日期:99/11/26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三五元整。二、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九十九年七月十三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三、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九年七月三十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四、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五、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研新二路一號一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 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二) 監察人查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一) 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二) 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書面提案期間:自民國99年4月13日至4月23日止;受理處所:新竹市科學園區研新二路1號。
主旨: 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96年第一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於99.1.15首次開始買賣 公告內容 主旨:公告本公司96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96年11月21日發行)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上興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6年10月11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55906號函,准予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3,0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計得認購普通股3,000,000股,申報生效在案。貳、本公司99年01月11日員工首次請求行使96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96年11月21日發行)共計 96,000股,本公司洽請櫃買中心同意於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星期五起以帳簿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並自同日起上興櫃買賣。參、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肆、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12/072.公司名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協力廠作業疏失造成本公司產品暇庛,客戶向本公司求償處理費用。6.因應措施:本公司積極面對此事件,並承擔客戶發生之相關費用,預計約NT$2000萬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積極向協力廠商求償中。
主旨: 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一元整。二、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九十八年九月十四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三、現金股利訂於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四、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五、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08/22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九十七年度盈餘分派,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4.除權(息)交易日:98/09/085.最後過戶日:98/09/09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10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9/148.除權(息)基準日:98/09/14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8/06/19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97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本公司97年度盈餘分配案: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40,358,509元,即每股1元;員工現金紅利4,785,782元、董監酬勞957,156元。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討論及選舉事項:(1)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2)通過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3)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4)第八屆董事及監察人補選案:補選董事一席及監察人一席,其任期起迄日為98/06/19-100/06/18,選舉結果如下:董事:陳一飛先生。監察人:謝志鴻先生。(5)因新任董事陳一飛先生無董事競業限制問題,故「解除第八屆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不予討論。臨時動議:無。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8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19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研新二路一號一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 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二) 監察人查核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一) 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案。(二) 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一) 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二) 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三)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四) 本公司第八屆董事及監察人補選案。(五) 本公司解除第八屆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19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書面提案期間:自民國98年4月14日至4月23日止;受理處所:新竹市科學園區研新二路1號。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98/02/2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秀琴 財會部處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方長福 行政部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因原發言人管副總辭職,故原代理發言人鄭處長調整為發言人。7.生效日期:98/02/28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78588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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